4月21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
四川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川食安委〔2021〕2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对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重点工作安排》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本地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按照工作惯例,省食安委每年均对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省食安办牵头起草了《重点工作安排》,充分征求了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省直部门意见建议,提请省食安委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今年全省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主要是什么?
《重点工作安排》包括六个部分共20项重点工作。一是严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三个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的具体任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管,明确校园、养老机构、餐饮等重点领域,特殊食品、白酒等重点品种的具体任务;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明确推动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法规标准两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对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直播售假等行为进行严查重处;五是构建共治共享格局,明确示范引领行动、开展科普宣传、加强成渝合作三个方面具体任务;六是推动责任落实,对工作涉及的省直部门和省食安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
三、《重点工作安排》有哪些特色亮点?
一是高度聚焦特殊时期重点问题。当前,我国仍然处于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必须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重点工作安排》聚焦进口冷链食品,指出要升级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终端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要加强从四川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工作,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冷链物流运输防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冷库库长制等工作,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监管监测,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线。
二是深入推进技术升级手段创新。《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推行智慧监管手段建设,深入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试点建设溯源公共服务平台、追溯体系平台、“智慧农产品市场”等,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机制、深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证书改革。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培训。
三是大力推动共建共治示范引领。《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推动成渝两地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协作机制,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动成渝两地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认证、应急演练、执法办案等合作机制。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普及健康饮食观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大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持续开展“双安双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跟踪评估,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进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
四、《重点工作安排》对于“四个最严”要求有哪些落实举措?
一是建立最严谨的标准。《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完善法规标准,今年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要推动出台《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推进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同时,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修法评估,针对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参与组织研究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快检方法。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制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地基”。
二是实施最严格的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对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工作都提出了要求,试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持续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深入实施“四川白酒品质提升工程”,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流通、消费环节中人民群众关注的、反应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开展覆盖全链条的抽检监测,强化食品风险隐患综合治理。
三是实行最严厉的处罚。《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了“春雷行动2021”、“昆仑 2021”专项行动、“护旗”系列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要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省检察院、省法院、司法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确保“行刑衔接”顺畅。
四是执行最严肃的问责。《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要推动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向省食安委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省食安委将发挥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并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