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0年3月16日,农业农村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江苏、山东、广西、甘肃省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分别作典型发言,现将发言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各地参考借鉴。
【典型材料】
l 江苏:聚焦目标 持续发力 高质高效推进农资打假工作
l 山东:着力提高打击效能 共同筑牢农业大省责任
l 广西:精准执法 重拳出击 打点稳面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助力乡村振兴
l 甘肃:加强种子监管 为国家制种基地保驾护航
聚焦目标 持续发力 高质高效推进农资打假工作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江苏省紧紧围绕农业稳产保供这条主线,强化检打联动、协同配合,在提升农资打假硬件和软件水平上同步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1107起,移送司法机关10起,涉案金额650多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
一、强化系统推进,确保打假有力度、能落实
一是持续有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紧扣农资需求和销售季节特征,明确各时段打假重点,精准实施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夏季百日行动、秋冬季行动等阶段性专项行动,确保全年无盲区、全覆盖。二是精准有力开展农资执法抽检。针对违法记录多、发现问题多、投诉举报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检,去年省级下达执法抽检3125批次,发现并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242起。三是突出实效开展农资打假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交叉互查、明察暗访,既检查农资打假工作开展情况,也检查农资市场情况;既针对个案监督,也研判趋势走向,全方位提升打假实效。2020年,省级交办督办农资违法案件81起。
二、强化协调联动,构建顺畅、高效的农资打假体系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与执法查处协作。行业部门侧重于日常检查监管,执法机构侧重于违法行为查处,同心同力,共同推进行业规范整治。二是加强与相邻省份执法协作。江苏连云港与山东临沂、日照建立跨区域农资打假和监管协调配合机制,携手织牢区域农资安全网,目前已相互通报案件线索6条。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发挥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整体联动优势,加大打击力度,去年连续捣毁3个制售假农药黑窝点。
三、强化能力提升,以高质量案件彰显农资打假工作成效
一是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督促各地加快组建农业执法队伍、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二是组建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专家库。承担大要案件办理、案卷评审、疑难案件答疑解析等任务,带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确保案件办理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切实加大案卷评查、专题培训、集中指导等力度。2020年,江苏省2起案件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1起案件入选2020年上半年全国十大典型案例,4份案卷被评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份案卷被评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文书。
着力提高打击效能 共同筑牢农业大省责任
山东省公安厅
一、提升政治站位,认真组织部署
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把农资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在手上。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多次做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按照公安部“昆仑2020”专项行动部署安排,将打击农资和食用农产品犯罪纳入“昆仑1号”行动,与农业农村等行政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类农资犯罪。2020年以来,全省共侦办农资领域刑事案件1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2名,打掉犯罪窝点69个、团伙48个,涉案价值1.3亿余元。对此,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二、突出主责主业,提升打击效能
山东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对涉农资犯罪开展全链条打击。一是多渠道摸排线索。为解决农资犯罪隐蔽性强、案件线索来源少的难题,坚持“情报+人力”“网上+网下”双轮驱动,结合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惠民利企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人力情报、网上研判、基础调查、群众举报等手段,主动摸排案件线索43条。二是突出打击重点。针对农资领域直接影响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延伸打击触角,铲除源头性犯罪,指导青岛、潍坊等地重点打击以劣质种子冒充优质种子、农药中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等犯罪行为,共侦办涉农药类案件41起,涉种子类案件10起。三是集中警力打大攻坚。 发挥打击食药环犯罪“市县所一体化”工作机制优势,突出“大案牵引、打深打透”,以侦办部督、厅督案件为抓手,坚持“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全力开展大案攻坚,成功侦破枣庄“3·20”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潍坊“9·23”制售伪劣产品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并深挖揭开了一批行业“潜规则”,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有效震慑。
三、深化协同配合,推动共治共享
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勤联动,深化行刑衔接,凝聚打击合力。一是深化与行政部门联勤联动。指导威海等地首创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协作机制,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建立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模式,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前介入,经过近几年不懈努力,行政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从2013年不到5%提高到2020年的35%。二是推动源头治理。联合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枣庄侦办的制售有毒有害肉鸭案中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向省畜牧兽医局发建议函,推动畜牧部门加强对肉鸭养殖中滥用人用处方药的监管。三是推动协同共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采取有奖举报方式,激发群众积极性,鼓励提供农资违法犯罪线索。加强与品保委、植保协会等行业协会交流合作,健全线索互通研判、类案形势分析、侵权快速认定等协作机制,延伸工作触角。
精准执法 重拳出击 打点稳面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助力乡村振兴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精心指导下,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农资打假工作,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
一、强化协同监管
坚持以系统化思维推进涉农领域打假工作,打好农资打假的整体战。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自治区双打办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双打工作要点将农资打假工作列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重点内容,高位推动工作开展。强化部门协同,与农业农村、公安等5部门联合开展“春雷”行动,全区检查农资经营主体4.7万家次;行政立案680件,罚没金额357.28万元。强化行刑衔接,优化升级广西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培训,为行刑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突出大案要案的从快从严查处,去年有3人因生产、销售伪劣化肥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得了“惩处一批、震慑一片、管住几年”的成效。
二、突出执法监管
开展市场监管护农行动,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常态化监管机制。突出抽检监测,将化肥、农用地膜等列入重点监督抽查目录,把粮食主产区、农资主销区和农资大市场作为重点抽查区域,抽查134家企业的1168批次化肥、农膜产品,发现并依法处置问题样品19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置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结果。突出广告监管,充分利用监测平台,加大涉农广告监测力度。累计线上线下监测农资广告4.33万条次,责令停止发布广告62条,清理广告信息1961条次,立案查处涉农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8起,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突出价格执法,通过明察、暗访、舆情监测等方式,加大对农资经营者划定销售区域、串通涨价、统一销售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对66家农资企业进行价格提醒,累计查处涉农价格案5件,有力维护了农资市场价格正常秩序。突出案件查办,把办案作为打假主要抓手,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农资案件220件。特别是将“查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作为主攻方向,去年“3·15”期间,连续捣毁2处假冒伪劣化肥制售窝点,现场查获假劣磷肥6.68吨,造假原料400余吨,肥料包装袋1.36万个以及相关制假工具一批。在查处南宁市武鸣区陆某等3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磷肥案中,与公安机关行刑联动,追根溯源,深挖细查案件当事人制售假冒化肥2330多吨,货值近168多万元,彻底斩断非法制售假劣化肥利益链条,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对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
三、深化综合监管
坚持综合治理、长效长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区91家重点化肥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上门指导2319户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农资产品的溯源管理,切实把住农资生产经营源头质量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作用,鼓励群众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累计受理投诉举报4628件,并全部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加强宣传普法力度,将7月10日定为集中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日,并以“3·15”宣传等活动为载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及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发放宣传资料14.2万份,广泛宣传农产品法律法规、农资打假案例、辨别假冒伪劣农资相关知识,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加强种子监管 为国家制种基地保驾护航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是三大国家级种业基地之一。2020年,全省玉米制种面积130万亩、产种5.5亿公斤,保障了全国50%以上的大田玉米用种;马铃薯原种和一级种薯生产面积40万亩,生产原原种119亿粒,40%销往外省;瓜菜花卉制种面积41万亩,生产种子2200多万公斤,出口量占全国的40%以上。在推进种业发展中,甘肃聚焦打造全国最优、最安全的种子生产基地,始终坚持把加强种子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了行业管理、综合执法、协会自律的监管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全过程监管,为农业用种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种业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配套规章。结合甘肃种业发展实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制种用种重点市县也制定了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办法,明确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和措施,构建了以《种子法》为核心,农业农村部规章和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为补充的种子法规制度体系,为依法治种提供制度保障。
二、靠实种子监管责任
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联合成立了“国家级种子基地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全省制种基地监管。省市县三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行政管理、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和一线执法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市场主体备案、种子质量监督、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市场检查、案件督办查处、产地环境监测评价等工作,形成了责权一致、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严厉打击制假售假
坚持生产源头治理和流通全程管理两手抓。在生产环节,突出种子基地监管,开展制种基地巡查、种子企业督查全覆盖,2020年检查玉米、马铃薯、蔬菜等制种基地260多万亩,严厉打击无证、侵权及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基地种子抽查合格率98%以上。在流通环节,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强化种子市场检查,2020年全省共检查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2766家,抽检玉米、马铃薯、油菜、蔬菜等种子样品5716份,查处售假、侵权等种子违法案件129件。着力完善种子质量检测、品种试验、种子认证体系,为打击种子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部门联合执法
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农资打假牵头作用,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刑衔接机制,2020年向公安机关移送种子违法案件19件,有效震慑了种子违法行为。张掖等制种大市大县还探索实施了种子违法监察问责,有效督促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报:部长、副部长,部党组成员,国家首席兽医师(官)、部总经济师、部总农艺师、部总畜牧师
送:部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