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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牧畜函字﹝2021﹞32 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6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核心提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和2021年度省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已列入本年度第一次部门联合检查任务。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定于6月中旬至7月底,集中对全省14家企业进行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和2021年度省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已列入本年度第一次部门联合检查任务。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定于6月中旬至7月底,集中对全省14家企业进行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中旬至7月底,具体抽查时间由省畜牧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后确定。

二、检查对象清单

检查对象清单已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包括济南、青岛等11市在内的14家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畜牧兽医部门检查事项: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具体为种畜禽场选址布局;种畜禽品种、代次、存栏情况;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情况;生产管理规范、育种记录及其他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卫生防疫;销售记录;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其他等(附件1、附件2)。

生态环境部门检查事项: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具体为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登记事项。具体为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四、检查人员分组

本次检查任务由省畜牧局具体组织实施,分3个检查组,每组3人,由省畜牧局有关人员任组长,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按照抽取的检查对象清单,分赴11市进行实地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种畜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安排相关县(市、区)配合做好安排和接洽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6月15日前将市县(市、区)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等)报送我局。

(二)各检查组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涉及重大风险隐患的及时上报,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检查报告。检查中遇到问题,由省畜牧局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备好执法证件。

联系人:省畜牧局畜禽种业管理处 蒋吉红 王文  0531-87198085  87198087,邮箱:sxmsyjxmc@shandong.cn

   附件:

1. 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记录表

2. 畜禽养殖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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