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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警方公布8大食品犯罪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0  来源:日照公安微信号
核心提示:6月19日上午,日照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围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主题,各参加单位立足职能,走上街头与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开展宣传。
  6月19日上午,日照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围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主题,各参加单位立足职能,走上街头与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开展宣传。
 
  活动现场,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针对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围绕重拳侦破的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介绍。
 
  全市公安食药环侦部门相继侦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284起,打掉黑窝点140个,打掉犯罪团伙1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61名,其中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5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9起,为“食安日照”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现公布近年来,日照公安侦破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重点案例。
 
  01 莒县“3.18”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3月,日照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莒县公安局破获“3.18”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查获国家禁止在动物养殖中使用的物质一宗。
 
  02 五莲“2.07”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0年2月,五莲县公安局成功侦破“2.07”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扣含有禁用成分的壮阳类保健品一宗。
 
  03 日照“1.24”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9年4月,日照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功破获“1.24”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病死畜禽及其制成品一宗。
 
  04 东港“4.28”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9年4月,东港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全链条打掉一特大制售假冒品牌白酒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捣毁生产、销售、储存黑窝点7个,查扣灌装机、压盖机、商标等专业制假设备一宗。
 
  05 经开区某快餐店生产销售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9年12月,经开区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破获某快餐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售卖铝含量超标油条的犯罪嫌疑人2名。
 
  06 五莲“3.0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3月,五莲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破获某公司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现场查扣问题畜禽200余头。
 
  07 日照“11.08”系列制售茅台假酒案
 
  2018年11月,日照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打掉一特大制售茅台假酒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制假黑窝点2处,查扣各类假茅台酒及包装材料等物品一宗。
 
  08 岚山“1.06”生产有害食品案
 
  2019年1月,岚山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会同巨峰派出所依法查处某饭店生产有害食品案,抓获使用不合格食盐的嫌疑人1名。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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