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做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内容及实施主体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在本省办理营业执照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备案。办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7号海南工商大厦1103室。
二、备案操作
在“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前,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通过线下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一)准备资料。申请人登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资料下载(https://amr.hainan.gov.cn/fw/bgxz/)”打印或下载备案表,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根据备案表的要求准备备案资料。
(二)提交审查。将备案表及备案资料拍照或扫描成图片发送至hnsyjst@163.com进行预审,也可现场提交,现场仅受理资料,提交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三)审查备案。申请人按照如上流程提交资料后,监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告知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或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四)结果查询。10个工作日后,如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其他公示公告(https://amr.hainan.gov.cn/zw/gsgg/qtgsgg/)”查看到公示结果,表示备案已经办理完毕,公示页面中含有备案号。
在“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后,本通告内容自行废止。备案咨询电话:0898-66832671。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