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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3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核心提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5类食品共269批次样品,合格样品26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5类食品共269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的269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26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其生产日期/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吉林市龙潭区西红市超市铁东营口路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瑞严泽朝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冷面(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380克/袋、劲劲得+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7-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敦化市鸿源海鲜行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8-12),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三)敦化市小伟水产店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8-12),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四)永吉县黄榆乡嘉品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长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08-03),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标称吉林市马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辣白菜(酱腌菜)(350克/盒、江城马婆商标、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06-23、2021-06-24、2021-06-25),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9月13日
 
 
 

 
关键词: 抽检 食品 管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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