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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意见 (吉政办发〔2021〕3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6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服务中心
核心提示: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打造万亿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的必然要求,是构筑吉林农业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进工程实施,进一步做大做强肉牛产业,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打造万亿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的必然要求,是构筑吉林农业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进工程实施,进一步做大做强肉牛产业,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的,以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升肉牛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安全高效肉牛生产加工基地,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和肉牛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科学布局产业体系,着力打造东部长白山特色集聚区、中部粮食优势核心区和西部草原潜力增长区,形成地域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产业要素集聚、区域协同推进的产业格局。

——坚持多元并举。立足小规模大群体,加快转变饲养方式,精准扶持中小养殖户,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全方位培育发展家庭养殖户、家庭牧场、养殖企业、养殖小区、养殖园区,形成小规模养殖与规模化养殖协调发展局面。

——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抓龙头、带龙身、揽龙尾,有效延长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促进肉牛产业链和价值链融合、供应链和创新链融通,推动肉牛养殖、加工、销售全链条发展,加快培育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提升肉牛产业竞争力。

——坚持农牧循环。坚持以地定畜,根据各县环境容量和秸秆产量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大力推广农牧循环和种养结合模式,促进粪污资源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肉牛产业。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品种改良力度,着力提高肉牛产品质量和效益,强化要素保障、政策引导和科技支撑,打造“吉林肉牛”品牌,千方百计抢占国内外市场。

——坚持富民强县。把发展肉牛产业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优先在县以下布局肉牛产业项目,让农民从肉牛养殖中获得更多收益,支持企业在产业发展中不断壮大,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就业容纳能力,提高产业综合效益。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肉牛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肉牛养殖大县,建设100个肉牛养殖大镇、1000个专业村、10000个养殖大户;规划建设10大肉牛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百亿元、十亿元及亿元以上肉牛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全国重要的肉牛种源供应基地、标准化养殖基地和精深加工基地,建设承载粮食及秸秆等副产物转化增值的肉牛大产业。

——全省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到1000万头,其中存栏600万头、出栏400万头;

——肉牛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500亿元;

——饲料化利用秸秆2400万吨,占秸秆总量的60%;

——肉牛良种化程度达到98%。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依托长春新牧科技、白城德信、延边畜牧、延边东兴、四平兴牛等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吸引国内外研发力量,组建吉林省肉牛种业创新工程中心,打造全国优质肉牛种业生产供应基地。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0000元,基础母牛每头补助3000元。对新(改、扩)建种公牛站、肉牛核心育种场和隔离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投资规模较大的可按规定申请基金股权投资支持。加强延边黄牛和草原红牛等地方特色品种保护和选育,建立系谱档案,扩大种群规模。实施肉牛良种补贴项目,鼓励松原奥金斯、延边弘朝等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进行胚胎生产研发。对工厂化生产种用胚胎企业,省内年推广使用每达到2000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长春海关及各市、县级政府)

(二)精准扶持中小养殖户。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申请的5万元以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养牛贷款,由各市县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贴息资金,按现有政策给予三年全额贴息补助;对其他有意愿养殖肉牛的农户,金融机构给予5万元以内三年全额贴息贷款。所需贴息资金,可按规定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承担,超出贴息政策的利息差额由省和市县按8∶2比例分担。对养殖肉牛数量20头以下、扩大再生产贷款100万元以内的农户,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支持,优先支持农户发展基础母牛繁育。(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市、县级政府)

(三)着力抓好规模养殖和育肥体系建设。支持肉牛养殖大村退户入园和集中舍饲育肥,加快建设肉牛养殖集中示范区。制定肉牛科学饲喂标准,鼓励舍饲育肥,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新建存栏500头以上标准化基础母牛养殖场、新建批次出栏1000头以上育肥牛养殖场,运用政府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市、县级政府)

(四)加快提升肉牛屠宰加工能力。支持屠宰企业扩能升级,坚持全链条、全利用的产品开发战略,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加快肉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国内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对新建屠宰加工能力10万头以上且完成固定资产投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最高按照1亿元的贷款额度给予一年度实际贷款利息的30%贴息补助。对扩大产能的屠宰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基金股权投资支持。对屠宰加工企业年度扩产扩能和流动资金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吉林省的“腾飞类”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肉牛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引入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总价款可在一年内分两期缴纳,按照企业建设规模,由属地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市、县级政府)

(五)强化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组建吉林省品牌推介联盟,制定品牌团体标准,遴选联盟品牌企业,做大做强皓月、犇福、桦牛、长白弘等企业品牌,做优做精延边黄牛、草原红牛等特色品牌。依托京东、天猫等电子商务平台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建设“吉林肉牛网商市场”,与网红经济、直播带货和预算单位采购相结合,拓展销售渠道。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打造舒兰等现代化大型肉牛专业市场,提升辐射面和服务带动能力。大力发展观光旅游、餐饮服务和展会经济,在省内景点景区、机场车站等窗口,体现肉牛产品元素,推介塑造“吉林肉牛”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乡村振兴局及各市、县级政府)

(六)创新肉牛产业发展模式。支持养牛大县组建肉牛产业协会,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牧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养殖户订立育肥购销合同,形成担保贷款、托养分红、订单生产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让更多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养殖增收。积极发展“屠宰厂+育肥牛场(户)+母牛养殖场(户)”模式,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农业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政策予以支持。大力发展“村集体+养殖户+种植户+秸秆饲料企业”模式,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依规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规模养殖圈舍(含配套设施)、青黄贮窖、屠宰加工厂、仓储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鼓励发展“种公牛站+繁改站点+基础母牛场(户)”模式,对省内年推广使用冻精100万剂以上的由种公牛站领办的合作社,一次性补贴100万元。省级每年评选乡村振兴肉牛龙头企业和50个标准化家庭牧场,由畜牧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进行授牌并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授信。省级每年力争支持1000名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发展肉牛产业,给予每人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及各市、县级政府)

(七)加快构建秸秆粗饲料生产供应体系。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增加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料供给。对符合条件的新上年加工5万吨以上秸秆饲料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可享受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要求,将已列入《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饲草料生产等农机产品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草原高质量发展,为畜牧业提供更加充足和高质量牧草饲料。(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及各市、县级政府)

(八)加快构建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强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强化村屯收集点管理,促进县级粪污处理中心有效运转,提升综合处理能力。集成推广投入成本低、可复制可推广、养殖户认可度高的新技术新模式,促进粪污资源无害化处理和就地转化、就近利用,变废为宝。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强化指导服务,落实规模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打通农牧循环通道。支持各地依法依规统筹利用黑土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促进粪肥低成本就地就近还田利用。(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市、县级政府)

(九)健全疫病防控和兽医服务体系。强化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健全完善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加快推进无疫小区建设,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健全病死牛无害化处理体系和补助机制,省级财政按照每头200元对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市县根据情况配套补助。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中安排资金,支持肉牛存栏500头以上的行政村购买防疫服务。依托兽医行业相关企业、社会组织、防疫服务队等主体,加快发展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鼓励基层畜牧兽医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肉牛养殖场(户)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完善配种、防疫、诊疗、营销等服务功能。(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及各市、县级政府)

(十)加强肉牛强乡强村建设。结合千村示范创建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利用玉米、秸秆资源,整乡整村发展肉牛养殖,突出抓好万头牛场、千头牛场建设,打造现代养殖园区;利用养殖园区产生的粪污资源,大力发展瓜果、蔬菜、食用菌产业,打造现代棚膜园区,提升农业附加值。利用中央和省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着力支持提升养殖基地、屠宰加工、仓储保鲜等设施装备水平,打造一批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肉牛强乡强村。(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及各市、县级政府)

(十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智慧养牛试点,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对肉牛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利用“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吉牛云”大数据平台建设。采用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全程记录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信息,实现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及各市、县级政府)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效能,分层次、差异化支持肉牛经营主体发展。设立现代畜牧产业基金,支持肉牛繁育、养殖、加工、营销、饲料、兽药、防疫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设立“强牧贷”风险补偿金,通过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组合,打造“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农担公司保证担保+保险保障+银行信贷”模式,降低融资成本。继续推进脱贫县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农业产业项目资金统筹力度,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围绕“东黄、西红、中改良”的肉牛产业布局,争取农业农村部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加快肉牛产业集群建设。(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吉林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市、县级政府)

(二)强化金融精准服务。建立金融机构与肉牛产业资金需求衔接机制,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和养殖圈舍、肉牛活体抵押贷款,不断扩大“吉牧阳光贷”“吉牧e贷”等专属金融产品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整村授信,将符合相应条件的育肥牛贷款期限延长至2-3年、基础母牛贷款期限延长至3-5年。利用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试点政策,对开展基础母牛农业保险业务的市县,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银保监局及各市、县级政府)

(三)利用专项债发展肉牛产业。支持市县政府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建设一批符合要求的路、水、电、气、网、舍等基础设施齐备、收益能覆盖本息的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园区或小区,以“交钥匙”工程形式租给企业或专业养殖户发展肉牛产业,政府通过回收租金实现收益。(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各市、县级政府)

(四)做好用地保障。各地政府要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肉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在县域内统筹肉牛产业加工项目向县域或有条件的乡镇园区及中心区集聚;在村庄规划中整合宅基地、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划定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范围,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对符合村庄规划的,可直接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在肉牛产业项目建设方面,各地可根据企业贡献度对用地给予相应支持。对未损毁土地或损毁后复垦符合要求的肉牛养殖用地,不收取土地复垦费。在主要生态功能区、幼龄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及封山禁牧区以外,对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压占林地,利用林间林下土地资源开展肉牛养殖的,可按原地类管理。(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税务局及各市、县级政府)

(五)壮大肉牛产业人才队伍。依托高等院校、农民职业培训机构、乡土人才培养基地等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培训,重点面向高素质养殖技术人员、家庭牧场经营者、肉牛产业合作社带头人、繁改员、防疫员、经纪人等开展定向委托培训,减免培训费用。探索开展肉牛产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包括从事肉牛养殖、科研、技术推广等人才,评定畜牧师、兽医师等职称。创新畜牧兽医人员职称评价机制,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向服务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对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肉牛良种繁育、秸秆粗饲料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疫病防控的专业技术人才,业绩突出的,享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直推直报、单独评审等政策。(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及各市、县级政府)

(六)强化科技支撑。围绕肉牛良种繁育、精深加工、疫病防控等环节,组织实施重点研发类项目,采取“军令状”“揭榜挂帅”等方式,对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支持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延边大学、省农科院与省内相关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优化重组和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在规模化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开展肉牛精准化高效养殖及育种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探索创建“科技特派员+家庭牧场+科技服务”的成果转化模式。依托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引智计划,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科技厅及各市、县级政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吉林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秸秆变肉”和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审议重大事项,部署重点工作,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等。市县政府要组建畜牧业工作机构或肉牛工作专班,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市、县级政府)

(二)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吉林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全省肉牛产业发展重大政策、举措、技术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要加大对肉牛养殖技术培训的支持力度,将中小肉牛养殖场(户)纳入技术培训范围,通过送科技下乡、结对帮扶和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科学养殖技术水平。(责任单位: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及各市、县级政府)

(三)建立大项目大企业包保责任制。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由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大项目包保和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进行解决。建立“企业家评议政府”制度,每年开展企业家对涉企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的满意度评价,倒逼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市、县级政府)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肉牛产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千万头肉牛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发展肉牛产业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肉牛产业发展新局面。(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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