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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冷藏使用防腐保鲜剂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3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发布水果冷藏使用防腐保鲜剂指导意见。
  水果冷藏使用防腐保鲜剂指导意见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一、防腐保鲜剂是果品行业产后减损、优化供给、提质增效的主要举措
 
  (一)可大大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率。防腐保鲜剂对于延缓农产品变质发挥着重要作用。过去10年间,我国大宗粮油产后损失由10%左右降低到6%以下,畜禽宰后损失由10%降低到8%以下,大宗果蔬产后损失由30%左右降低到25%以下,这其中防腐保鲜剂的作用不可或缺。据专家估算,我国每年约有8000万吨蔬菜、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总价值近800亿元,果品总贮量约2100万吨,减损5%就相当于增产105万吨。即使是冷藏设备十分普及的欧美国家,近些年防腐保鲜剂的用量每年仍以3%的平均速度在增长。
 
  (二)可保障果品长距离运输流通和错峰上市。正是由于采取了防腐保鲜措施,才使得果品呈现出“区域集中生产、全国跨区流通”的局面,满足了不同时节、不同区域消费者对果品多样性的需求。如葡萄秋天采收后经1-甲基环丙烯处理,可延长贮藏期6个月到来年春天,让消费者吃到较为新鲜的葡萄。
 
  (三)可保持果品品质和卖相,提升果品价值。防腐保鲜剂的使用可显著延缓果品产后呼吸作用,减缓果品劣变,保持品质。
 
  二、果品采后防腐保鲜剂使用情况及其安全性
 
  (一)果品防腐保鲜剂登记管理情况。我国在果品上使用的防腐保鲜剂主要是杀菌、保鲜、抑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药类和防腐、被膜、乳化剂的食品添加剂类,农药类登记了11种有效成分(包括甲基硫菌灵、抑霉唑、咪鲜胺、1-甲基环丙烯、噻菌灵、双胍三辛烷苯基磺酸盐、乙烯利、枯草芽孢杆菌、几丁聚糖、异菌脲、吡唑醚菌酯),用于果品采后真菌病害防控和保鲜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18类食品添加剂(包括对羟基苯甲酸类、2,4-二氯苯氧乙酸、二氧化硫类、聚二甲基硅氧烷类、联苯醚、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果蜡、氢化松香甘油酯、山梨醇酐类、山梨酸类、松香季戊四醇酯、稳定态二氧化氯、乙氧基喹、蔗糖脂肪酸酯、紫胶、肉桂醛、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类、巴西棕榈蜡),用于新鲜水果的表面处理,防止腐败变质、延长贮藏期。
 
  (二)果品产后防腐保鲜剂使用现状。我国大宗水果主要有苹果、柑橘、梨、香蕉等,苹果采后多使用紫胶被膜或1-甲基环丙烯保鲜;柑橘贮藏品种多使用咪鲜胺、抑霉唑;梨使用1-甲基环丙烯保鲜;香蕉使用较多的是咪鲜胺、噻菌灵。果品产后防腐保鲜剂的使用主要在贮藏和运输环节,直接上市销售的果品一般不使用,如本次媒体报道的广西沃柑,据调查约有50%的沃柑直接上市销售,不需使用防腐保鲜剂,且随着国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的建设逐步加大力度,产地快速预冷、冷藏/气调贮藏、低温配送等技术可以有效提高果品保鲜度,产后防腐保鲜剂的使用也会随之减少。
 
  (三)果品产后使用防腐保鲜剂的安全情况。目前果品中允许使用的防腐保鲜剂均属于食品级添加剂和低毒农药,如巴西棕榈蜡等6类作为被膜剂均为食品级果蜡,只要按规定用于果品保鲜,果品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2019-2020年全国柑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显示,部分沃柑中虽有检出咪鲜胺、抑霉唑等残留,但咪鲜胺残留量在0.011-0.55 mg/kg之间、抑霉唑在0.061-1.94 mg/kg之间,均在国家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范围内。
 
  三、果品产后防腐保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目前果品防腐保鲜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从硬件设施上看,我国冷库建设起步晚、投入低,结构和配置不合理,果蔬贮存量仅占全国冷库库容总量的25%左右,大大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二是从监管上看,果品从产后到餐桌要经过贮藏、运输、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链条长,难以有效衔接,且个别果农、经营者严格按照防腐保鲜准则使用意识差,认为不超标就是不违法,监管难度大。涉及的防腐保鲜剂种类多、用途各异,相关部门技术和操作规范缺少统一标准体系。三是从消费者认知上看,部分消费者易受不实舆情误导,对果品产后防腐保鲜剂的使用存在误解,认为只要使用防腐保鲜剂就不安全,一定程度助长了谣言的传播,损害产业健康发展。例如,香蕉采后在产地进行保鲜液浸泡处理的视频几乎年年都有,一到香蕉上市的季节就会出现,但实际上香蕉防腐保鲜处理有标准可依且保障安全。基于以上问题,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强化果品产后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构建。建议进行冷链物流防腐保鲜标准体系修订,为我国冷藏运输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部门应加强联合监管,实现果品从种植到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环节的全产业链监管,建立高效衔接的监管机制,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完善果品防腐保鲜剂安全评价制度。结合产业发展、政府监管需要,建立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综合考虑防腐保鲜剂使用的必要性、安全性、膳食暴露情况,梳理形成允许使用的防腐保鲜剂清单,配套制定相关限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和使用规范,保护产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食用安全。
 
  三是加强生产和消费科普宣传。增强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通过发放操作技术规范、组织技术培训等方式引导和规范生产者在果品产后环节的防腐保鲜剂使用。加强消费端科普宣传,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让消费者科学理性认识防腐保鲜剂的安全性,避免造成误解和不必要的恐慌,对产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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