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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9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核心提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25类食品共1899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863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25类食品共1899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的1899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863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5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调味品7批次,其生产日期/加工日期/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舒兰市金亿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建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鸡肉汉堡面包(110克/袋、美香园商标、生产日期2021-07-07),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万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二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年糕(切糕)(速冻面米食品)(500g/袋、陈二丫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2-17),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宽城区伊米蛋糕店加工的低糖饼干(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宽城区伊米蛋糕店加工的原味饼干(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吉林市昌邑区喜满堂蛋糕店加工的老式发面饼干(自制)(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鑫粮油批发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盛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酒(配制酒)(300ml/瓶,3.8%vol、珠丽雅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3-22),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敦化市茂源调料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延边豆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古人风味酱汁(300ml/袋、生产日期2020-10-21),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标称榆树市巴多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榆酒(白酒)(500ml/瓶 42%vol、双榆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03-28),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敦化市茂源调料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延边豆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0度醋精风味调味料(500ml/瓶、生产日期2021-03-26),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双阳区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唐族老酒–自在(固态法白酒)(500ml/瓶,42%vol、唐族老酒商标、生产日期2017-09-24),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十一)扶余市三丰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朱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抓饼(糕点)(450克(面饼400克+番茄沙司5×10克)/袋、丫面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6-1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白城市骆驼岭食品超市文化小学店销售的黑芝麻(生干籽类)(购进日期2021-07-19),酸价(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花盖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18),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四)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板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五)敦化市真诚海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花椒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六)敦化市宫品海鲜汇销售的板蟹(海水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5),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七)淘宝核灵食品直销店(经营者为吉林省核灵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铁岭喜盈盈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漯河联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巧虾条(原味)(净含量:72克/袋、巧巧+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1-03),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华科检测有限公司。
 
  (十八)淘宝帮购banggo(经营者为吉林省易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铭威葡萄酒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布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盛世荣耀H286干红葡萄酒(750毫升/瓶 16%vol、奔富酒园商标、生产日期2021-04-25),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九)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亿洋城店销售的标称和龙市顺玉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延边延味民族食品厂生产的酱汤酱(400克/袋、延味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4-01),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十)通化市东昌区宜佳粮油超市销售的标称通化市通元醋厂生产的老卞醋精(酸性调味液)(420ml/瓶、老卞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0-05),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一)珲春市金夏经贸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延边德兴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汁调味料(其他液体调味料)(320g/袋、德兴商标、生产日期2021-01-0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二)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7-18),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三)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7-06),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四)标称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卷饭用烤紫菜(藻类干制品) (200g/袋、常瑞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5-1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五)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浑江区板石酱菜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40克/袋、板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2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原因为白山地区总批发商(白山市浑江区胜群食品摊床)购进货物后储存不当所致。
 
  (廿六)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浑江区板石酱菜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40克/袋、板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5-0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原因为白山地区总批发商(白山市浑江区胜群食品摊床)购进货物后储存不当所致。
 
  (廿七)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一马路店销售的标称白城市铭人居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酱油(2.5L/桶、铭人居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1-08),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八)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一马路店销售的标称白城市铭人居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2.5L/桶、铭人居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1-14),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九)标称集安市嘉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山葡萄酒(750ml/瓶 11.5%vol、生产日期2021-07-05),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十)四平市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七马路店销售的豇豆(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29),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一)四平市铁西区义诚生鲜水果超市销售的油菜(普通白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7-30),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二)永吉县双河镇新顺发副食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08-03),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三)永吉县双河镇正兴副食商店销售的笨豆芽(购进日期2021-08-03),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四)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嘉乐鑫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08-06),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卅五)辽源市龙山区乐万家超市隆基店销售的精品芹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11),毒死蜱、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卅六)四平市铁东区义诚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12),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10月18日
 
 
 
 
关键词: 抽检 食品 管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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