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被附加更多新的功能,目前有一些糖果类食品宣传能迅速减肥,事实真相果真如此吗?
案情简介
当事人赵某自2016年起开设网店,为增加经营收入自2020年下半年起购进一款声称有减肥功效的糖果对外销售。后有消费者购买了该款食品,因产品成分、生产商等标识信息不全,怀疑产品存在问题,故将产品送至检验机构,经检测发现该食品含有违禁成分,消费者遂向监管部门举报。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接报后,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查办,对涉案食品抽样送检后,确定该产品含有药物西布曲明成分,该成分为食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质。在对各项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后,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已涉嫌犯罪,现已将该案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含有药品成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销售含有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等规定,将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
消费提示
西布曲明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起到抑制食欲、增加饱腹感的作用,同时它还能减少能量在身体中的储存,减肥的效果非常明显。但研究已经证实,西布曲明可增加心血管风险,有众多不良反应,甚至产生致死的严重后果。因此,2010年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消费者谨防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所谓“减肥产品”。
供稿:闵行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