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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7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13大类食品19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94批次,不合格样品59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13大类食品19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94批次,不合格样品59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巩义市芝田味美冷饮店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润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真原味奶(雪糕),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10CFU/g、2000CFU/g、30CFU/g、550CFU/g、27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方城县独树镇新天地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高唐县鼎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士黄金条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新乡市高新区光辉何老二胡辣汤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勺子)、1批次餐具(碟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乡市牧野区慕味中式快餐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1批次餐具(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浚县睿淇家天下连锁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2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19.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虞城县浩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皮皮虾、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分别为1.0mg/kg、0.8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7.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开封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阴山优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燕麦片,霉菌检出值为<10CFU/g、<10CFU/g、110CFU/g、22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郑州航空港区锦荣悦汇城谭豆花串串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小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9.新乡市高新区纪春胡辣汤馆使用的1批次餐具(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巩义市回郭镇金好来超市销售的1批次章鱼足,镉(以Cd计)检出值为2.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1.信阳市河南悦合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礼拜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南京鼎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选原味花生、1批次多彩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1.4g/100g、0.6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2.新郑市一比一比三茄汁牛肉面店使用的1批次碟子、1批次蓝碗、1批次白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3.南阳市宛城区李记四季鲜蔬菜店销售的来自杨迅寿光精品蔬菜的1批次青茄子,氧乐果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14.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商丘建设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冰鲜红鱿鱼,镉(以Cd计)检出值为3.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5.济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精选东海带鱼段,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6.许昌照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许昌陈阳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漯河闽格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精品蛋黄酥(紫薯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4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7.新乡市牧野区新奇小吃部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3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8.新乡市牧野区新奇小吃部使用的1批次餐具(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9.新乡市牧野区新奇小吃部使用的1批次餐具(小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东便民店销售的1批次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8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甲硝唑检出值为110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新密市河南省全家鲜货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1批次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分别为25.6μg/kg、2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2.新郑市小威早点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油炸),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3.襄城县德平鲜面条店销售的1批次烩面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1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初检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4.虞城县嘟嘟水产品门市部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1批次皮皮虾,镉(以Cd计)检出值分别为1.4mg/kg、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5.太康县建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鲤鱼,地西泮检出值为2.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6.安阳市文峰区欧多福超市明福街店销售的标称禹州市天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撒浪年糕条(甜辣味)含油型膨化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2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7.新郑市曼妮饭店使用的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8.新郑市签渝串串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9.息县小茴店镇街村大十字街东南角陆丽销售的1批次蜘蛛侠(调味面制品)、1批次香辣片(调味面制食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0515g/kg、0.047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0.新郑市筒夕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8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1.新郑市筒夕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碗、1批次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2.睢县王晶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鲜活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33.郸城县好百佳超市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噻虫胺检出值为0.0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4.郏县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镇江市恒兴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9o米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8.91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9.00g/100mL。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5.新乡市牧野区李亚涛胡辣汤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3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6.新乡市牧野区李亚涛胡辣汤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勺子)、1批次餐具(小碟),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7.开封市八房井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0.8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38.郸城县安奇乐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豆角,乙酰甲胺磷检出值为0.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9.济源市新世纪欧德隆超市销售的1批次白沙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6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0.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南阳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峡县老作坊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八方桥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62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1.食尚物语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焦作食尚物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阳市果维森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郑州顶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猕猴桃汁饮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00CFU/mL、1600CFU/mL、1600CFU/mL、1400CFU/mL、160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CFU/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2.新郑市屋头串串香高坡岩店使用的1批次碗、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3.新郑市屋头串串香高坡岩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372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4.郸城杜朋海鲜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0.7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45.济源市轵城峰峰超市销售的1批次白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6.考拉学长美味零食进口零食(经营者为孟州市考拉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考拉学长食品有限公司授权、孟州市景一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益生菌复合山楂汁饮料(杀菌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800CFU/mL、2700CFU/mL、2300CFU/mL、2800CFU/mL、250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CFU/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7.巩义市城区红波冰糕批零店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润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真原味奶(雪糕),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CFU/g、20CFU/g、1400CFU/g、130CFU/g、15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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