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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食品】原创|餐饮行业“禁限塑令”解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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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意见》作为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升级版”,自发布以来就引起了相关部门及企业的高度重视。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意见》作为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升级版”,自发布以来就引起了相关部门及企业的高度重视。

《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食品伙伴网就餐饮行业禁限塑料品类、禁限措施及处罚、禁限产品替代方案三方面对餐饮相关禁限情况进行解读分析。

餐饮行业禁限塑料品类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7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类及细化标准。

根据《通知》中的细化标准,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餐饮相关品类及细化标准如下:

1、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 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不可降解塑料袋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4、一次性塑料餐具

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5、一次性塑料吸管

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补充条款:细化标准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另外,3月20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的公告中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该目录同时列举了不可降解塑料的主要材质。

其中,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是塑料袋的主要原料,目前大多数超市购物袋的材质都是聚乙烯,聚丙烯(PP)是一次性塑料餐具的主要原料,聚苯乙烯(PS)经常被制作成一次性发泡餐具,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是饮料瓶的主要原料,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常被用于包装袋和塑料薄膜。这些传统塑料往往都不能被降解,随着大量的使用和遗弃,导致了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从而危害到自然环境。

不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

 

 

“禁限”措施及处罚

按照《意见》的规定,相关部门会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根据《通知》的规定, 8月底前,各地要对照《通知》的要求,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

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版,其中明确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将处以一万至十万元罚款。该法于2020年9月1日实施。

禁限产品代替方案

如今距离2020年年底不到半年时间,塑料袋、塑料吸管及塑料餐具在餐饮行业广泛使用,餐饮企业将如何顺应国家政策,继续合规经营呢?对此,国家发改委也是给出了指导意见。食品伙伴网结合相关意见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归纳总结了几种禁限产品代替方案。

1、选择可降解塑料材质的同类产品

目前,有些餐饮行业已经开始使用一次性可降解材质的吸管、餐具,例如纸质吸管、聚乳酸吸管、纸浆塑模餐具、淀粉基一次性餐饮具等。

据统计测算,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涉及的相关地区零售、餐饮领域,一次性塑料袋、塑料吸管、塑料餐具(刀叉勺)3类塑料制品的年消费量约30万吨,无纺布、纸、竹木等替代品的原料充足,可降解塑料的年供应量约有40万吨,应该说,替代产品产能可以满足消费需求。

对于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的选择依据,目前相关标准法规还比较少。

根据GB/T 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的规定,一个合格的降解塑料标识应该包含标准号、降解途径、产品的材质。下图是来自该标准的部分可降解塑料的材质组成标志示例。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对于餐饮企业来说,合规使用食品接触材料应该不只是通过标签标识,还需要相关的检测报告等,以确保从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上都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创新相关禁塑产品

为了减少一次性塑料吸管的使用,一些餐饮企业通过改造冷饮杯盖,用自带饮嘴的杯盖代替“吸管+杯盖”的组合,较好地替代了饮品的吸管功能。

例如,麦当劳开始使用无吸管杯盖,据说仅此一项举措,麦当劳一年就能减少400吨塑料垃圾的产生。

3、可以吃的餐饮具

饿了么之前曾在上海试点推出“可以吃的筷子”和“可以吃的咖啡杯”。“可以吃的筷子”用面粉、黄油、冰糖、牛奶和水做调配,分为麦香、抹茶、紫薯三种口味,可储存10个月,丢弃后一周内即可降解。“可以吃的咖啡杯”曾亮相2019年上海时装周,旨在从源头减少一次性咖啡杯的使用。

4、 减少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选择可重复使用的餐具

为了减少一次性塑料刀叉勺的消耗,多数具备条件的餐饮企业在堂食中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目前很多餐饮企业采取餐具集中消毒的方式而不再提供一次性餐具服务。

不再提供一次性餐具服务无疑是餐饮业最有效的“减塑”方式,自2019年,上海市和北京市先后发布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

 

小结:

最后提醒相关企业,选择任何一种替代方案都要有相关标准法规作依托,也就是说一定要有个评估可行性的过程或方法。

对很多餐饮企业来说业务影响最小化的方法就是选择可降解材质的一次性餐饮具。目前,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进可降解餐饮具相关标准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有些协会已发布了相关的团体标准,大家可以参考。

食品伙伴网将持续关注“禁限塑令”相关动态,为餐饮企业的发展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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