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秘书长Poollap接着表示,该局按照良好生产规范(GMP)审核食品生产企业,以控制、监督和监控食品安全。该局已经对“荧光虾寿司”的销售地点进行检查,并收集了上述寿司成分的样品,将在实验室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发现其违反《食品法》B.E.2522的规定,将依法进行处置。
该局秘书长Poollap最后表示,建议消费者不要吃生的食品,因为生食可能会感染致病微生物,可能会导致恶心、呕吐、腹痛、严重腹泻、肠炎等症状。建议在经过卫生消毒的场所购买食品,选择新鲜烹煮的食品,储存期间温度应不超过4摄氏度,食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包括食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和过期的日期、食品添加剂信息、食品存储方法等信息。
若消费者发现非标准或不安全的产品,可以直接拨打泰国公共卫生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以便对违法者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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