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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3批次罐头、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 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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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调味品、罐头、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共209批次样品,发现罐头、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调味品、罐头、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共209批次样品,发现罐头、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罐头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罐头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由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米酒糟鱼(原味)和红米酒糟鱼(泡椒)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由庐山市温泉镇龙宴坊小吃店销售的,标称九江维康消毒保洁餐具生产的复用餐饮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纸片法、发酵法)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3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1 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开发区 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 吉安市青原区河东经济开发区B12-9-1地块 红米酒糟鱼(原味) 称重 赣江清水 2020/4/6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356||g/kg||不得使用 罐头 2020年第39期 2020.9.2 江西/国抽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 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开发区 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 吉安市青原区河东经济开发区B12-9-1地块 红米酒糟鱼(泡椒) 称重 赣江清水 2020/4/5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641||g/kg||不得使用 罐头 2020年第39期 2020.9.2 江西/国抽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 九江维康消毒保洁餐具 九江市庐山区九莲北路 庐山市温泉镇龙宴坊小吃店 九江市庐山市温泉镇隘口村 复用餐饮具 / / 2020/5/9 大肠菌群||筷子:检出||/50cm²||不得检出 餐饮食品 2020年第39期 2020.9.2 江西/国抽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罐头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相关报道: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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