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调味品、罐头、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共209批次样品,发现罐头、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罐头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罐头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由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米酒糟鱼(原味)和红米酒糟鱼(泡椒)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由庐山市温泉镇龙宴坊小吃店销售的,标称九江维康消毒保洁餐具生产的复用餐饮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纸片法、发酵法)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3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开发区 |
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 |
吉安市青原区河东经济开发区B12-9-1地块 |
红米酒糟鱼(原味) |
称重 |
赣江清水 |
2020/4/6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356||g/kg||不得使用 |
罐头 |
2020年第39期 |
2020.9.2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2 |
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开发区 |
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 |
吉安市青原区河东经济开发区B12-9-1地块 |
红米酒糟鱼(泡椒) |
称重 |
赣江清水 |
2020/4/5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641||g/kg||不得使用 |
罐头 |
2020年第39期 |
2020.9.2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3 |
九江维康消毒保洁餐具 |
九江市庐山区九莲北路 |
庐山市温泉镇龙宴坊小吃店 |
九江市庐山市温泉镇隘口村 |
复用餐饮具 |
/ |
/ |
2020/5/9 |
大肠菌群||筷子:检出||/50cm²||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2020年第39期 |
2020.9.2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罐头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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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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