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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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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9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
  食品伙伴网讯 9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为了避免酱类及食醋的内容物泄露到外部,在进行了单独包装并没有发生危害的可能性时,允许对酱类及食醋进行分装、销售。
 
  接受该年度食品卫生教育的人员,在其经营场所所属的特别市、广域市、特别自治市、道、特别自治道的辖区内接受的食品卫生教育与从事的食品卫生教育为同一业种时,视为接受了同业种的食品卫生教育。
 
  此外,加强休闲餐饮店经营者或普通餐饮店经营者安置音响设备及允许客人跳舞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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