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官员在检查现场发现一名工人正在进行分别包装肉类,随后发现有228公斤牛肉、内脏和牛血,以及136公斤从印度进口的牛肉。经核查上述所有肉类均无合法来源。
检察官员将上述所有肉类冷冻,连同收集肉类样品送至官方实验室分析,发现其含有有害病原体。根据政府规定将销毁上述所有肉类。
消费者如发现上述非法肉类,应及时联系畜牧发展司以采取法律行动。
检查官员报告了本次检查的3项违法行为,包括:
1、无允许运输或转运动物鲜肉类许可证,违反《动物传染病法》,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两万泰铢(约合人民币四千元)以下罚款;
2、不能出示肉类销售许可证,违反《屠宰控制法》,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十万泰铢(约合人民币两万元)以下罚款;
3、无动物鲜肉类贸易许可证,违反《动物疫病法》,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两万泰铢(约合人民币四千元)以下罚款。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及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