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黄色箱包装的肉,品牌Allana,4800公斤;
2、用白色箱包装的肉,品牌未知(不详),4800公斤;
3、用绿色箱包装的肉,品牌333 halal,600公斤;
4、用黑色箱包装的肉,品牌ZIAA,2200公斤。
上述走私肉的违法内容包括:未知肉类生产地点、未知产品有无其他转运信息、产品没有通过兽医检查的书面证明、产品没有负责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进口肉未获得畜牧发展司的审批。
根据《动物流行病法》B.E.2558的规定,将依法处置违法者。畜牧发展司将继续采取严格措施,控制进口鲜肉及冷冻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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