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10月21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消息,Yong Yew Hin(Yong Thor Sat贸易公司的独资经营者)因非法进口肉类产品,被罚款25000美元。
2019年10月30日,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在Pasir Panjang扫描站对来自中国的一个40英尺集装箱的扫描图像中检测到异常,随后在Upper Aljunied link仓库中对这批货物进行了进一步检查,并发现了101箱非法进口的肉类产品。此案已转交给新加坡食品局(SFA)进行后续调查。SFA调查发现了2吨以上的肉类货物,包括腌制的猪肉火腿、鸭胗、腊鸡、腊鸭和各种罐装香肠。目前非法货物已被没收。
新加坡食品局表示,非法进口肉类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所有进口新加坡的食品都须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只有持有执照的进口商才可以进口食品,且每批货物都须申报并附上有效的进口准证。此外,肉类及其制品只能从SFA认可的海外来源进口,以确保食品安全。
非法进口未经批准来源的肉类产品,可被判罚款5万美元,或两年监禁。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美元,或最长三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