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0日,韩国农林畜产检疫本部发布了第167号例规,修改《进口植物检疫处理程序详细要领》,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具体规定植物检疫官的分配标准及方法。
2. 简化韩国国外生产地检疫品种等的相关消毒处理确认结果电子登记(植物检疫综合信息系统)。
3. 完善保税运输的植物检疫对象品种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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