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食品伙伴网汇总的食品资讯一周热闻(11.15—11.21),转载请注明食品伙伴网。
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34829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检出不合格样品49534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2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指导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人物并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41号)等工作部署,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交通运输部)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饮料、酒类、糕点、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糕点、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对《协调制度注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此,中国海关对《税则注释》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海关总署)
2、食品安全·曝光台
2020年11月11日下午,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魏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居委会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是辖区内首例关于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审查查明,2019年9月底至同年10月30日期间,被告魏某某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内经营的豆腐坊制作和销售“笑口枣”、“煎堆”。为了使其制作的“笑口枣”、“煎堆”卖相、口感更好,在面食制作过程中,违反规定超量添加含铝的复配膨松剂。(铁山港检察院微信号)
点评:此次庭审,公益诉讼起诉人紧紧围绕保护公共利益这一核心,详细向法庭出示证据,全面展示了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并就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危害以及打击的重要性进行阐述、辩论,要求其依法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1200元,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为提升食品口感,六名商贩竟在生产黄粿过程中添加硼砂。11月13日上午,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6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并当庭宣判。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黄某、刘某、徐某、许某、周某6人在生产黄粿过程中添加国家行业主管机关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并对外销售。1月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等6人生产的黄粿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黄粿中硼含量分别为22-44mg/kg不等。(中国法院网)
点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6人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发后,被告人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至7000元不等,禁止在缓刑期间从事生产销售食品及相关活动。
近日,阎庄派出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20年9月21日上午7时,阎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餐饮店进行排查时,发现国公营村委会门口南侧广场一早餐摊使用食用明矾和面炸油条并进行出售,当日在周霞家内查获食用明矾550克,同时随机抽取了该早餐摊制作的油条600克,后民警将抽取的油条送至河北省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检验。9月30日,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检测,送检的油条中“铝”含量为1220mg/kg,超出国家标准12倍以上。(清苑公安微信号)
点评:经讯问,嫌疑人周霞(女,57岁,国公营村人)交代了其超量添加食用明矾制作销售油条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3月以来,邱某在租来的加工点制作米冻的过程中,为了使米冻更容易凝固,增加口感,非法添加四硼酸钠(俗称“硼砂”,属于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并将添加了四硼酸钠的米冻在市场上销售。同年4月7日,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上售卖的米冻抽样送检,发现该米冻不合格。同年5月7日,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制作米冻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扣押米冻18公斤、白色粉末状物质2.22公斤。经过检测,米冻硼酸实测值为1460mg/kg,不合格,白色粉末状物质主要成分为四硼酸钠。(尤溪检察微信号)
点评: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认为,邱某在生产米冻的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四硼酸钠,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邱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邱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日,达旗公安局食品药品资源环境和旅游安全保卫大队通过缜密侦查,多方调查取证,历时3个月,辗转多省市,行程两万多公里,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捣毁生产、存储窝点4处,查扣制假生产设备4套,查获生产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约3.16吨。(平安达拉特微信号)
点评: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达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2018年12月28日,灌南县公安局民警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县内餐饮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牛某在自己经营的火锅店内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根据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鉴定的检验报告显示,在抽检的样本检测出火锅底料含有罂粟碱19.2ug/Kg,那可丁69.2ug/Kg。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火锅店负责人牛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点评:针对灌南县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县法院全部予以支持,依法判处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判处牛某支付价款10倍惩罚性赔偿金70000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相关活动,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3、国内食品资讯热闻
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做出勘误,共计有34项。(食品伙伴网)
点评:标准涉及GB 1028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GB500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 5009.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8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 5009.23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等。
为服务于白酒的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等产业运行的各相关主体,准确把握白酒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客观分析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宏观和微观环境,了解市场结构和市场信息,分析消费需求变化,为白酒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利用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面向白酒企业进行调研和组织专家研判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当前白酒行业运行趋势的报告,以期对行业发展有所贡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微信号)
点评:未来五年我国白酒行业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产业规模将持续扩大,白酒企业将抓住这一难得历史机遇,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顺应消费群体新特征、新生活方式及新营销渠道变革,在新一轮白酒行业发展周期中加速布局白酒市场,开拓白酒新消费领域,扩大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国白酒行业向着更加多元化、健康化和年轻化的方向发展。
近日,食品伙伴网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获悉,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蛋白酶和食品添加剂番茄红等4种扩大使用范围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食品伙伴网)
点评:请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近年来,我国国内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而在进口食品方面,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每月会发布进境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情况,对不合格食品坚决予以退运或销毁,将安全风险拒之国门之外。此次,食品伙伴网将结合2016-2020年间(具体指2016年1月-2020年8月,下同)进境不合格食品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和原因分析,并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未来进口商在进口食品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食品伙伴网)
点评:目前进境食品不合格原因排名前5的基本涉及了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标签标识方面的要求,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比如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货证不符、检出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以及包装不合格等,都是进口商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要遵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及确保各种文件或资格证明材料符合进口要求,需要结合大量的管理文件进行综合研判,因此企业必须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或指导,才能最大限度确保输华食品的安全合规。在此方面,食品伙伴网建议进口商可就具体问题咨询当地海关,同时借助第三方标准法规咨询机构来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红曲红、柠檬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聚乙烯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通过审查。(食品伙伴网)
点评:包括3种食品添加剂和1种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扩大使用范围,2 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扩大适用范围。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发展“丝路电商”,鼓励企业在相关国家开展电子商务。为了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贸易发展,包括农业农村部在内的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增加了冷冻水产、酒类等农产品,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发展跨境电商是提升我国农产品贸易数字化水平的重要方式。那么,我国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如何,大家都买些什么产品呢?(农民日报)
点评:从贸易产品来看,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涉及最多的为畜产品,2019年进口额23.5亿美元(其中,乳品进口23.1亿美元),出口额2.7亿美元(其中,乳品出口占比超过99%)。饮品类和水产品也是我电商重要进口农产品,2019年饮品类进口额达2.4亿美元(其中,无醇饮料进口1.3亿美元,酒精及酒类进口0.5亿美元),水产品进口额达1.2亿美元(其中,鱼油进口占比约98.8%)。
今年6月份以来,北京、山东等多个省份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外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对此,国家和各地方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以防新冠病毒的蔓延传播。在此,食品伙伴网整理了食品冷链相关知识以及冷链食品的分类。(食品伙伴网)
点评:由于食品冷链是以保证易腐食品品质为目的,以保持低温环境为核心要求的供应链系统,所以它比一般常温物流系统的要求更高,也更加复杂。冷链食品的时效性要求冷链各环节具有更高的组织协调性。食品冷链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制冷技术的发展而建立起来,需要把所涉及的生产、运输、销售、经济和技术性等各种问题集中起来考虑,协调相互间的关系,以确保冷链食品在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日前,从农业农村部获悉,10月份全国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继续增长,前期新增产能陆续释放,生猪出栏逐月增加,最近一段时间猪肉市场供应明显改善,价格震荡下行。(农业农村部)
点评:随着冬季特别是元旦春节消费旺季的到来,猪肉消费将持续增长,但是生产恢复将会带动猪肉供应明显增加,预计猪肉市场供应形势会进一步改善。供应方面,随着新增产能逐步释放,上市肥猪将进一步扩量,据测算,明年元旦春节期间(2020年12月-2021年2月)猪肉供应量比上年同期增加三成左右。需求方面,元旦春节期间消费增加可能会带动猪肉价格出现一波上涨(正常年份涨幅一般在6%-10%),但总体将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对于病人的营养状况的改善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满足国内市场对特医食品的需求,我国发布了特医食品相关的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产品标准、生产规范标准等。越来越多的企业跻身于特医食品行业,消费者开始关注特医食品。无可置疑,原料控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国对于特医食品的原料是如何要求的?食品伙伴网依据产品标准要求,梳理了特医食品原料的相关内容,以便大家对特医食品有更深入的了解。由于国家对特医全营养、特医非全营养、特医特定全营养和特医婴配食品要求不同,此次讨论将只围绕特医全营养配方食品的原料展开。(食品伙伴网)
点评:食品伙伴网对特医食品中可以使用的原料及相关要求的汇总,可以看出,GB 29922和GB 14880对特医食品原料的使用说明已经十分详细了。因此,企业在研发特医食品时也应当遵守标准、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特定人群的营养需求,开发安全健康的产品。
二、国际热闻
1、国际预警
根据韩国食药监局官方网站内容,食品伙伴网翻译整理了2020年11月中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涉及多批次产品。(食品伙伴网)
点评:本次整理的出口阶段违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均作返回出口国或废弃处理。
近日,美国FDA网站更新了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其中,对我国多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了自动扣留。(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0年第46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3例。(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中过敏原的存在以及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2020年11月14日,据俄罗斯联邦兽医与植物检疫监督局官网消息:该局发布№ ФС-АРв-7/3551-11号指令,宣布自当日起对我国1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化实验室检测。(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点评:涉事企业代码及名称为№2100/02A10 Dalian Haiqing Food Co.,Ltd The Second Branch,产品名称为冷冻切碎的红鲑鱼,强化检测项目为汞。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0年11月18日,斯洛伐克通过RASFF通报越南出口冷冻生虾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按照欧盟成员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中各种致病菌的存在,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0年11月17日,英国通过RASFF通报本国出口冷冻切片辣香肠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按照欧盟成员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中各种致病微生物的存在,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2.国际食品
俄罗斯联邦兽植局11月13日官网报道:俄罗斯6家乳制品企业新获对华出口资格,其中3家为乳粉生产商。(食品伙伴网)
点评:目前获得对华出口乳制品的俄罗斯企业达46家,其中10家为乳粉生产企业。
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截至2020年9月1日,哈全国生猪存栏量93.62万头,较上年同期减少8200头。生猪存栏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哈国内需求减少、外部需求缺乏、行业利润率低和养殖成本较高等。此外,得益于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市场的建立,2019年,哈萨克斯坦对亚美尼亚猪肉产品出口量大幅增至39.2万吨。(商务部)
点评:2019年9月,哈萨克斯坦农业部与中国海关总署签订关于哈猪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双方就实施远程检测及肉类加工企业、生猪养殖企业和水产加工企业列入输华清单的管理办法达成一致。目前,中国海关总署正对4家哈生猪养殖企业进行审查,以将其列入输华企业清单。
据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兽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16日消息,哈萨克斯坦又有两家企业被列入中国海关总署的准入名单,获得向中国出口乳制品许可。目前,获得向中国出口乳制品许可的哈萨克斯坦企业增至8家。(中国新闻网)
点评:在哈萨克斯坦农业部与中国海关总署积极进行的双边合作框架下,哈萨克斯坦MolCom-Pavlodar(巴甫洛达尔州)和DEP公司(科斯塔内州)被列入了许可向中国出口产品的企业名单。
据日本放送协会(NHK)报道,14日,日本香川县卫生部门在当地一处养鸡场检测到禽流感病毒,当地政府决定,对该养鸡场的近8万只鸡实施扑杀处理。(中国新闻网)
点评:为防止感染扩大,香川县将涉事养鸡场方圆3公里区域设定为限制移动区域,禁止将鸡或蛋等带进带出;将方圆3至10公里区域设定为限制搬出区域,禁止将鸡带出这一区域。
三、食品科技
11月16日,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消息,202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结束,共收到提名书633份,其中人物奖(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提名书79份,项目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554份。在“北京市科委网站”公布(网址http://kw.beijing.gov.cn)了收到的提名书目录。涉及食品领域25个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奖1项,技术发明奖1项,科学技术进步奖23项。(食品伙伴网)
11月6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上海组织开展“十四五”渔业发展集中研讨,听取院士专家对“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渔业科技创新战略研究的意见建议。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启升、中国科学院院士朱作言、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中国科学院院士焦念志、中国科学院院士桂建芳、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振民、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少军和相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及有关专家出席研讨会,共同为“十四五”时期我国渔业发展建言献策。专家建议把资源环境、水产种业、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水产品加工、渔业装备和信息化6大领域26项任务作为“十四五”渔业科技创新的重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渔业科技工作的方向。(农民日报)
11月16日,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消息,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复评工作已经结束。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了复评通过的21名上海市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52项上海市自然科学奖项目、39项上海市技术发明奖项目、200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项目、10项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奖项目。其中,食品领域13项项目通过复评,涉及技术发明奖2项,科技进步奖10项,科学技术普及奖1项。(食品伙伴网)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作物黄萎病研究团队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联合牵头的“全球黄萎病菌基因组研究”计划取得重要进展,搭建国际上第一个作物黄萎病菌资源和基因组数据库(Verticilli-Omics)正式上线。用户可在该网站查阅收录的菌种资源信息、测序菌株基因组可视化展示、数据挖掘和分析等工作。(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