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针对猪蹄外卖中混入老鼠等异物的事件,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对相关餐饮店进行了调查,结果在作为小菜提供的拌韭菜桶中发现了老鼠,以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嫌疑对该餐饮店代表进行调查。
违反韩国《食品卫生法》第7条④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款。
调查结果显示: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对该餐饮店的监控录像进行了分析,确认在送外卖20分钟之前,幼鼠(5~6cm)在向天花板上安装的抽油烟机管道移动途中掉入了作为猪蹄外卖小菜提供的拌韭菜桶中。
另外,对该餐饮店使用的6件烹饪工具(抹布、剪刀、镊子等)进行了大肠杆菌、沙门氏菌检查,结果显示均为合格。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对该餐饮店不顾老鼠粪便等而继续在不卫生的环境下营业的行为,下达了设施整修命令。
目前,该餐饮店停业,并通过专业防疫企业进行防疫、消毒,从12月5日开始的25天时间内实施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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