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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布春节元旦期间食品抽检情况 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春节元旦期间食品抽检情况,抽取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酒类、肉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等11大类食品298批次样品中,有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春节元旦期间食品抽检情况,抽取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酒类、肉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等11大类食品298批次样品中,有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腐霉利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乌兰察布市永盛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王成蔬菜批发部批发的韭菜;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良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美通绿沣蔬菜批发批发的韭菜。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鹏斐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伊景禾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芽;赛罕区鹏斐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伊景禾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芽。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元旦期间298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6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1 内蒙古伊景禾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土默特左旗沙尔沁营乡黄家营村 赛罕区鹏斐副食品店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保全农贸市场3号大厅 绿豆芽 计量称重 / 2020/12/21 6-苄基腺嘌呤(6-BA)||0.0414||mg/kg||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王成蔬菜批发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康泰惠民园交易中心蔬菜区30号 乌兰察布市永盛成超市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幸福广场3区 韭菜 计量销售 / 2020/12/21 腐霉利||3.61||mg/kg||0.2 食用农产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 内蒙古伊景禾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土默特左旗沙尔沁营乡黄家营村 赛罕区鹏斐副食品店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保全农贸市场3号大厅 黄豆芽 计量称重 / 2020/12/21 6-苄基腺嘌呤(6-BA)||0.412||mg/kg||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 美通绿沣蔬菜批发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 赛罕区新良蔬菜批发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保全庄农贸市场 韭菜 计量称重 / 2020/12/21 腐霉利||0.39||mg/kg||0.2 食用农产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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