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5号告示,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1条第1款制定《禁止进口的食品等告示》,其主要内容如下:
禁止从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37个国家(不包含中国)进口以反刍动物及其副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牛奶、乳制品及胶原蛋白肠衣除外)。
但是,下列产品及使用其作为原料的食品可以进口:牛油制品、明胶、胶原蛋白、磷酸氢钙。同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第27条第1款进口要求的必备文件需要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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