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2月9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消息,一名中国公民因非法进口肉类产品被起诉。
2021年1月27日,一名中国公民在没有有效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中国进口了约153公斤未申报的肉类产品,包括猪肉香肠和冷冻鸡肉。当日,新加坡移民局官员在樟宜机场1号航站楼检查旅客行李时,在一个中国公民的行李中发现了这些产品。该案件被移交给新加坡食品局进行后续调查。
新加坡食品局将在法庭上起诉中国公民在没有有效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进口肉类产品。
新加坡食品局表示,非法进口肉类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所有进口新加坡的食品都须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只有持有执照的进口商才可以进口食品,且每批货物都须申报并附上有效的进口准证。此外,肉类及其制品只能从SFA认可的海外来源进口,以确保食品安全。
非法进口未经批准来源的肉类产品,可被判罚款5万美元,或两年监禁。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美元,或最长三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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