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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中国鲑鱼遭俄退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Nika Lin|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因违反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技术法规要求,中国近20吨鲑鱼产品遭退运。
       食品伙伴网讯 俄罗斯联邦兽植局6月17日消息:该局下属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犹太自治州和马加丹州兽植局分局官员于2021年4月1日对进口的一批冷冻大西洋鲑鱼进行文件检查时发现,该批产品包装标签不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要求:部分强制性标识信息为英文和中文,缺乏产品净重信息,且兽医证书印章与中方提供给兽植局印章样本不符。
 
       据悉,该批产品生产商为中国大连某食品公司,进口方为俄罗斯阿穆尔渔业有限责任公司。鉴于上述违规行为,根据欧亚经济联盟兽医和卫生要求相关规定,俄联邦兽植局于2021年4月8日作出将鲑鱼(19177公斤)退运中国的决定。
 
       阿穆尔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判决不服并向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仲裁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俄联邦兽植局同意产品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
 
       经过调查及文件审议等,俄法院认为进口产品不符合欧亚经济联盟立法以及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技术法规要求,驳回阿穆尔渔业有限责任公司上诉要求:指出该大连公司已多次违反欧亚经济联盟相关兽医卫生法规要求,且鲑鱼并非产自中国。
 
关键词: 消费者 鲑鱼 法规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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