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数不合格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其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文山州马关巧巧福娘包子店销售的油条、文山州砚山县齐凤小吃摊销售的油条、红河州建水县回回园清真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等。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玉溪市江川区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笋条、云南楚雄鹿城大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柏商场销售的黄花菜。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蔬菜干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此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新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云南省通海酱菜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藠头(盐水渍菜)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腾冲市腾越镇东合西饼屋销售的、标称陇川扬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饼干(维也纳西饼)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西双版纳大兴有限责任公司勐腊大兴量贩超市销售的、标称成都蜀滋蜀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西安万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烧仙草冻粉(固体饮料)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省曲靖市吉玛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昆明亦云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红瓜子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百信电子科贸有限公司秀山路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十目伊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元世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年糕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其中的水果红瓜子还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霉菌的最大限量为25CFU/g。
2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巍山县大多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菠菜、永善县好乐购超市销售的油麦菜。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阿维菌素在菠菜、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大姚家世界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酒、通海县杨广融和超市销售的标称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彝州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茅粮米香白酒、通海县杨广美家园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西峡县万兴东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南阳市圣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露酒均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