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第2021-388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对可能会使人们误将生活用品、日化用品认为是食品的广告、标示做出禁止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具体禁止对象为处于认知能力较低阶层的儿童等很可能会混淆、摄入,但可能对健康危害较大的产品:“安全确认对象儿童产品中的学习用品*”和“安全确认对象日化用品**”。
*根据《儿童产品安全特别法》的规定,安全确认对象儿童产品指的是可能对儿童生命、健康会造成危害,需要进行产品检查的儿童产品,但仅限于实际混淆、摄入可能性较高的学习用品。(胶水、签字笔等)
**根据《日化用品及杀菌剂的安全管理法》的规定,安全确认对象日化用品指的是认为存在危害的日化用品。(鞋油等)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