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制
AUST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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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登记制
AUST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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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
AUST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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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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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治疗产品原辅料清单中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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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治疗产品原辅料清单中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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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治疗产品原辅料清单中的物质或毒物标准附件4、8或9之外的任何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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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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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治疗产品允许声称列表中规定的低风险的声称,如“减少/减轻/缓解与普通感冒有关的发冷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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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治疗产品允许声称列表中规定的低风险的声称;必须含有至少一个中等风险声称,如“治疗普通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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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低风险或中等风险声称;或不适用于登记制和评定登记制产品的高风险声称,如“治疗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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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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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确认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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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估质量和安全,上市前进行功效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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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的上市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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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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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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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性证据经TGA上市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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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和功效性必须经过TGA的上市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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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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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MP条件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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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MP条件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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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MP条件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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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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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声明该产品经过TGA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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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在标签或其他宣传材料中指出该产品的功效经过独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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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在标签或其他宣传材料中宣称该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经过独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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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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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能会被随机抽检来确认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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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能会被随机抽检来确认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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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治疗产品警戒活动,持续监测市场上治疗产品的安全、质量和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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