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177号建议的答复
感谢您对老年人健康及保健品营销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您提出“加强监管,促进保健品营销市场健康发展;加大法制和保健品健康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认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和科技创新,深化注册备案‘放管服’;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四个方面的建议,体现您对有关老年人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关注。对您的上述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并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形成了回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监管,健全机制,促进保健品营销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强协同。2020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7部门协调联动,联合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民政部门将保健品营销监管作为养老服务综合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协同联动。二是严监管。近5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把企业主体责任关、许可审批关、监督检查关、隐患消除关,通过加强经营主体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保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全面加强保健品营销经营主体的监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保健品营销监管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防止各类不良商家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销售保健概念产品和服务。三是重投入。省财政厅近年来不断加大对老年人保健品营销市场监管的投入,切实做好市场监管执法的经费保障和服务工作。仅2024年,省级财政筹措安排相关项目资金2亿元、安排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资金(省对下转移支付)3900万元,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经营主体监管。四是严打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定期组织开展“保健品”营销排查整治行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民生暨涉健康领域广告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打击保健市场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典型案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升消费者的保健产品认知水平。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采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在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中开展防范保健品虚假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督促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开展保健知识宣传,重点提醒老年人及其家庭识别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以非法治疗、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消费群体开展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鼓励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投诉举报有关保健产品虚假宣传及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并将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加强老年健康科普宣传;创新开展“老年健康基层行”活动,组织各级权威医疗专家深入城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讲座、查房带教、义诊送药等服务;举办老年健康科普大赛、老年健康科普文艺汇演,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养老意识;结合“医卫融合”慢病规范管理、医养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进村入户开展老年健康政策知识宣讲和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对保健品的认知能力。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保健食品“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网络,促进全社会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提升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
三、强化引领,简政放权,促进企业和产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同时,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发展大局,深化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生产许可“放管服”,逐步实现简政放权,规范、引领保健行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严格落实总局有关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要求,完成30多个产品的注册核查工作,提请总局对符合改革方向、质量安全有保障、具备生产条件的产品优先注册;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为100多个保健食品产品出具生产销售证明,方便保健食品企业开展延续注册。二是稳步推进保健食品品种备案。目前,全省保健食品备案工作实行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办理。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省政务办,全面实现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跨省通办”目标。5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共为6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了备案账号,共备案保健食品产品800多个。三是持续优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按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和优化省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许可管理措施,进一步转变审批职能、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经过审慎评估及充分研究后,省市场监管局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到武汉、宜昌、襄阳三地,同时对三地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开展督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帮扶,确保相应审批职能放得下去、承接得住。
四、强化保障,完善体系,给予老年人情感关怀和精神慰藉。一是抓好适老化服务设施建设。省住建部门联合省民政部门,一方面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选取241个省级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在试点小区增设无障碍设施(坡道、楼梯扶手等),配置老年服务站,建设社区老年服务站,有序补齐适老化短板;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补齐老旧小区设施短板,打造多功能便民服务空间,全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归属感。二是抓好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省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共同缔造工作要求,统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村级文化广场提档升级,让老年群众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每年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29亿元,统筹支持各地包含幸福食堂在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三是抓好医养结合机构培育。在省级财政支持下,省卫健部门带动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加强标准化建设,切实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医疗、康复护理需求,推进实现“老有所医”;在全省选取83个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心理关爱点,累计为1.6万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干预指导及心理关爱服务。四是抓好社区学院网络体系建设。省教育部门通过“湖北省社区教育网”“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以及“荆楚学习广场”,构建起全方位、多渠道的终身学习社区资源超市;持续加强基层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建设,打造老年教育15分钟学习圈。截至2023年底,建起包括省中心1个、市(州)中心16个、县(市、区)中心(学院)83个的覆盖全省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老年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关爱老年人健康、加强保健营销市场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解决好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养生和保健领域问题的重大意义和责任,及时回应老年人群的热切期盼;二是进一步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自查排查、执法检查、抽查检测等方式,排查治理老年人反映强烈的养生和保健领域相关问题,优化行业治理,端正行业风气;三是进一步突出治理重点,延伸监管“手臂”,及时发现线索,对采用“找托儿”、打“感情牌”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虚假营销宣传保健功效,特别是采取添加药物、用药物假冒保健食品、虚高标价等方式欺骗老年人的现象,坚决重拳出击,有效打击保健市场乱象。
再次感谢您对老年人健康及保健营销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