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5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发布第4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饮料、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类148批次食品,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
抽检显示,3批次饮料不合格,其中2批次被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分别为祁县麓台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芮城县甘露饮品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另外1批次为岚县瀑岚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亚硝酸盐属于食品添加剂,主要起护色和防腐作用,亚硝酸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水源受亚硝酸盐污染造成,长期饮用亚硝酸盐超标的水会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除上述3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外,还有6批次食品被检出微生物污染、防腐剂等超标。分别为:
2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分别为闻喜县康村果脯加工厂生产的山楂卷(块)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中阳县东润农牧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枣芯核桃大肠菌群超标。
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分别为大同市南郊区聚德源肉制品厂生产的甜肠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大同市矿区大润发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张家口市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繁峙县繁城镇香香豆腐干销售的标称繁峙县晋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豆干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78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平遥县先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杂粮碗托菌落总数超标。
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均属于防腐剂,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保存时间,避免产品腐败变质,改善产品的感官及口感,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添加,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均属于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其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可能导致食品的营养成分破坏、腐败变质加速、失去食用价值等。不合格原因主要有:原材料生产、储藏、运输的卫生环境条件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卫生环境差,生产工具清洁不彻底,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中贮藏条件不达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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