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完成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7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肉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4大类,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质量指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大关县翠华镇麻三姐卤味店销售的卤猪舌头,亚硝酸盐(以Na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古城区益艳卤菜摊销售的卤猪腿肉,亚硝酸盐(以Na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古城区益艳卤菜摊销售的卤牛肉,亚硝酸盐(以Na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普洱市思茅区五一农贸市场(李云芬)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丽江市华坪县良园综合农贸市场(胡在美)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易门龙泉得云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昆明空港经济区诚崧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烤肉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云南一首菌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枣花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一首菌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