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9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广东省标称揭西县创发食品厂生产的车厘子味李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在网抽平台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抽检的龙岩市新罗区钰麟瑞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揭西县创发食品厂生产的“车厘子味李果”(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002631873 规格型号:250g/盒 生产日期:2021年8月2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揭西县创发食品厂现场提供的《生产记录台账》《销售记录台账》没有上述批次“车厘子味李果”的生产、销售记录。揭西县创发食品厂与龙岩市新罗区钰麟瑞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上游批发企业广州雅盛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均没有任何合作和业务往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揭阳市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揭西县创发食品厂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揭西市监不罚〔2021〕26号)相关线索已移交上游批发企业广州雅盛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在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移交函编号:揭西市监稽函〔2021〕154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