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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3月19批次问题食品上黑榜 涉及10大类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据统计,3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公布三期食品抽检信息通报,涉及1227批次食品的抽检情况,有19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据统计,3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公布三期食品抽检信息通报,涉及1227批次食品的抽检情况,有19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统计显示,不合格食品包括调味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蜂产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10大类。其中,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糕点各占3批次;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各占2批次;饼干、蜂产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各占1批次。
  这些产品检出不合格的原因涉及: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使用禁用药物、微生物指标不合格、过氧化值超标等。其中,菌落总数、霉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检出不合格的情况最多。
  不合格产品中有8批次为网售食品,产品来自天猫、京东、家乐福自营、1号店四家网售平台。需要注意的是,来自家乐福自营店1款开心果和1款扁桃仁经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系假冒产品。此外,同样检出假冒的还有1批次线下产品,为上海市宝山区红权肉类经营部销售的冷鲜皖江黄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要求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报道: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7号)

      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51号)

      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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