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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食品】系列:《GB 10766-201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征求意见稿)》解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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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9月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婴儿配方食品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涉及了婴儿配方
 9月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婴儿配方食品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涉及了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幼儿配方食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食品伙伴网将GB 10766-201X与GB 10767-2010进行如下对比分析,同时将征求意见稿中营养素指标与国际标准、法规进行了比对,比对了供业内参考。
征求意见稿将原有GB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分为两个独立标准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幼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标准号新增为GB 10766,并明确标准的范围为 7~12月龄较大婴儿,年龄划分更加清晰,避免了标准间的交叉重复。
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版本的比对
(一)不允许添加的成分
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
乳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碳水化合物的来源不应使用果糖和蔗糖。
(二)营养素指标:
1.与国际趋势一致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向婴儿配方食品靠拢,如碳水化合物及其来源、乳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 (按原料添加量计算)、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必需成分等多项指标参考了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
2.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对营养素进行调整
征求意见稿通过收集近年来已发表的我国母乳中营养素含量的相关数据及内容,收集近年来发表的我国不同地区较大婴儿某营养素摄入量调查结果,国内外关于某营养素的缺乏或过量对婴幼儿产生的健康影响或健康结局,同时参考我国2013版DRIs中提出的0.5-1岁较大婴儿的营养素需要量每日适宜摄入量(AI),并根据我国食品抽检、监测结果,以及已发表的关于我国市售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各营养素实际含量值调查的相关研究结果等内容对营养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
3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分为豆基和乳基,且分别对蛋白质、磷、铁、锌等指标进行了单独规定。
4充分保证安全性,设定了所有营养素的最大值
亚油酸、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镁、钙、磷、碘、左旋肉碱确定了最大值,α-亚麻酸的最大值仍没有特别说明。
5充分保证有效性,设定了绝大多数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的最小值
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确定了最小值,钠、氯、二十碳四烯酸仍未规定最小值。
6、锰、硒、胆碱由可选择成分变更为必需成分。
7、增加了附录A和B,允许在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单体氨基酸。
8、调整了DHA和AA的表达方式,改变了其表示单位,由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变更为具体毫克数。
(三)益生菌要求
添加活性益生菌的产品,删除“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要求,避免歧义。同时要求添加的每种活性菌种的活菌数应≥106CFU/g (mL),而不是现行版本中产品中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数应≥106CFU/g(mL)。
此次征求意见稿变动较大,企业应注意与现行注册产品有效日期的衔接。
征求意见稿中营养素指标与国际标准、法规的比对
由于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具体发布日期未知,因此本文中针对征求意见稿与国际标准、法规的比对均针对现行有效的版本,但如果该国家/地区已有即将实施版本,则针对即将实施版本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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