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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1批次不合格食品遭曝光 自制火锅底料检出禁用物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7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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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1月23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曝光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一家餐饮单位自制的火锅底料中检出禁用物质罂粟碱、蒂巴因。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3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曝光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一家餐饮单位自制的火锅底料中检出禁用物质罂粟碱、蒂巴因。
 
  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酒类产品检出了三氯蔗糖,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标称四川全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全丰原浆封坛酒”、“甲午风云酒(原浆龙酒)”、“甲午风云酒(原浆御酒)”。
 
  三氯蔗糖是以蔗糖为原料的功能性甜味剂,甜度可达蔗糖600倍。这种甜味剂具有无能量,甜度高,甜味纯正,高度安全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显示,三氯蔗糖在酒类产品中仅可以用于配制酒、发酵酒。其他酒类产品中超范围使用三氯蔗糖的原因应该是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违规添加所致。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标称四川宜宾三倒拐国家粮食储备库生产的“纯香菜籽油”检出过氧化值为7.6mmol/kg;广元美好家园商贸有限公司利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委托蒲江县百世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世兴蒜香花生”检出过氧化值为0.71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T 1536-2004 菜籽油》中规定,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中过氧化值应≤5.0 mmol/kg(一、二级),≤6.0 mmol/kg(三、四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的坚果与籽类食品(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
 
  另外,在本次抽检中,炉霍县老兵鱼庄使用的“火锅底料(自制)”检出禁用物质罂粟碱、蒂巴因,检验结果为31.2μg/kg、77.4 μg/kg。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均为罂粟壳中成分,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罂粟壳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此外还有,廖姐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超标;为民早餐销售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标称成都市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杂粮窝窝头(玉米味)”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什邡市乡味食品厂生产的“白果鸡鸭炖汤料(固态调味料)”检出铅超标;安岳县龙王井纯净水厂岳阳杨家湾路店销售的标称安岳县龙王井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成都、德阳、宜宾、巴中、资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广元、资阳、甘孜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报道: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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