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保健食品等20大类食品1773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8大类食品29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保健食品等20大类食品1773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8大类食品29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恩诺沙星、地塞米松、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水分等指标。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安顺开发区佳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镇宁自治县苏福荣波波糖厂生产的波波糖,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习水县小丽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茄子,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标称贵州乡愁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王庄乡愁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贵州垚妹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尖椒),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五、贵阳云岩银项圈民族酒楼使用的茶杯,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万山区杨姐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河北康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便粉丝螺蛳粉,其中水分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七、清镇市吴建伟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清镇市银杏山泉水厂生产的银杏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八、铜仁市碧江区卖菜郎生鲜店销售的散装干黄花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九、贵州一牛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土碗,其中大肠菌群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习水县习酒镇思香副食店销售的、标称贵州泰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料酒,其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习水县佳轩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茄子,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二、贵州粤典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蘸水碗(组合),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三、标称习水县沁园春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沁园春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四、标称正安县观山清泉桶装水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观山清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五、贵阳云岩舒家大院餐饮店使用的菜盘,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六、威宁县尚合扬超市销售的、来自鑫宝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精品二刀肉(猪肉),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地塞米松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七、思南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鸡小腿(鸡肉),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八、贵州一牛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土杯,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九、贵州粤典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汤勺,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十、铜仁市碧江区杭瑞高速坝黄停车区服务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兴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一、标称贵州省松桃百山溪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山溪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十二、标称松桃梵净龙洞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洞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十三、贵阳云岩舒家大院餐饮店使用的果汁杯,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十四、龙里县优玛生鲜坊销售的二粒原味花生,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五、罗甸县曹红军蔬菜摊销售的线椒(辣椒),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十六、都匀市今朝来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杯子,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七、标称贵州省三都县柳江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晨之露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十八、都匀市吉布鲁牛排海鲜自助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九、标称贵州海茂农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怡天夏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8日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