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本期市本级冬奥会期间食品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油、水果制品、饮料等9类食品共1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25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粮食加工品15批次、肉制品15批次、乳制品15批次、糖果制品1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酒类15批次、食用油10批次、水果制品14批次、饮料16批次,均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