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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并政发〔2022〕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8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2022 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22 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扣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一)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落实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实行联防联控。市、县(市、区)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政领导干部坚持一线工作法,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一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党政领导亲自一线检查调研、督促指导的责任体系。

(二)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体系。认真贯彻“三必管”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员。发挥专委会作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三)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率先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健全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过程责任追溯机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

(五)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巡查考核,及时通报结果;对未按要求履职尽责的,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追责问责制度,确保依法依规结案;对 2021 年以来批复结案的事故依法组织评估,对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六)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推广应用市双重预防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自查自纠自改,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监管部门挂牌跟踪督办,实现闭环管理。

(七)严格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进“互联网+监管+专家”执法,提高执法质量效能。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八)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采取督查检查、通报约谈、考核问责和召开推进会、现场会等措施,强力推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等重点工作落实,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煤矿:严格执行“一规程四细则”,加强瓦斯、水害、顶板、煤层自燃和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严格落实年度采掘计划备案和防治水分区“双红线”管理制度,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进“一优三减”,加强标准化动态达标,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快智能化矿山和智能采掘工作面建设进度。严厉打击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隐蔽工作面、违规开采保安煤柱、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建设项目违规转包分包和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

非煤矿山:按照关小上大、集约节约、合理利用原则,整合优化矿产资源。严格落实矿山图纸定期交换制度和地下矿山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治理。严厉打击超层越界、以采代建、隐蔽工作面、图纸造假和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持续推进专家指导服务和安全体检。组织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市级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清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等区域化工项目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时监测预警,突出液氨、液化天然气、低闪点油品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

燃气: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场所事故隐患;严厉打击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和“黑气瓶”等问题。持续推进老旧燃气管线更新改造、建(构)筑物违章占压燃气管线拆改和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全面落实“三项强制措施”。建立城镇燃气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加快实现全市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

交通运输:深入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水路运输、轨道交通和邮政寄递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非法挂靠、“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三轮车和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年内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持续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消防: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全面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高层建筑、危化企业、施工工地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乡村、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住混合体、“多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密室逃脱类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大型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火灾风险管控。

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使用管理。规范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深化城乡房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农村自建房有关规定标准。

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文化旅游、油气管道、污水处理、民爆、教育、卫生、电力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三、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九)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安全发展城市为引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老旧小区“三供一业”改造,全面组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加强城市运行、道路交通、公共消防、特种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动科普教育基地、安全体验馆、安全主题公园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持续推进 31 座规模消防站建设,加强小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建设。持续推动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年内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和评估,创建 10 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十)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局队合一”。6 月底前,市、县(市、区)按编制标准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开发区(园区)建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监管人员。健全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乡镇(街道)至少配备 3 至 5 名人员,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全科网格员能力提升。

(十一)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统筹推进以应急指挥信息网为重点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 PDT 窄带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突发事件现场通信保障能力的建设,推动监管执法、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业务系统应用和数据汇集共享。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建立应急综合指挥平台,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机制。

(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常识。全面开展各级领导和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安全监管+应急指挥”培训。组织专业培训和比武竞赛,提升从业人员自主保安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和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提高培训及考试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

(十三)加强标准化建设。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为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动态考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浮动等奖惩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四、聚焦灾害防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四)强化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严格落实林长责任制,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防火区域内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十五)强化水旱灾害防治。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保障措施。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构)筑物、林木等。完善防洪规划,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做好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水工程调洪抗旱作用。

(十六)强化地质灾害防控。配合建立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开展太原市域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特别是太忻经济区(太原部分)遥感监测与隐患早期识别,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和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作。重点突出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发布,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十七)强化地震灾害防御。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宏观观测等监测预报工作,优化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服务。创新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方式,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立设防烈度 8 度区房屋等设施抗震设防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等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推进重点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

(十八)强化气象灾害联防。完善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推动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气象服务复盘总结,做好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雷电防御安全治理,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防灾减灾工作。

五、强化能力提升,科学应对处置事故灾害

(十九)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类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单位预案,开展专项培训。乡镇(街道)、各功能区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政府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的实战化综合演练和桌面推演。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救灾物资储备。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合理规划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机制。支持森林远程灭火装备研发制造。

(二十一)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救援补偿和有偿服务制度,加强各类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军地联合应急救援实训基地等项目,为社会救援力量提供训练场所。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资源联享、队伍联训、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社会救援力量现场协调机制。

(二十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健全信息流转、会商研判、军地协同和区域协同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到户到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强化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快速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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