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经营过期食品! 合肥市经开区一连锁超市被罚2万元

经营过期食品! 合肥市经开区一连锁超市被罚2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1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何琦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合肥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集中监管力量,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深入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合肥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集中监管力量,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连锁超市货架上有某品牌食品超过保质期在售,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过期食品进行扣押,并将扣押决定书和财物清单送达至当事人。经过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按法律法规拟作出20000元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连锁超市对公众的影响力较大,其自身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好与坏,关乎着数以万计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理应在食品安全经营管理上为其他经营者做出标杆和示范作用,执法人员已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加强整改,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下一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