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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1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0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酒类、速冻食品、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0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酒类、速冻食品、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锡市宜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华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淮安市淮阴区小丽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阴区鑫利来食品厂生产的老面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三、淮安市淮阴区小丽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阴区鑫利来食品厂生产的早餐面包(软式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四、常州市金坛区金城文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宣城市百年徽府酒厂生产的梦宣优曲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常州市武进区雪堰盛利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常州金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州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南通市崇川区百花农贸市场内季汉江海鱼经营部销售的母梭子蟹和公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倪家牛肉汤馆销售的牛杂火锅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无锡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蠡湖店销售的标称苏州优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豌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九、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老陈粮油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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