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2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糕点、肉制品等4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9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哈尔滨市道里区冰小麦粮油食品特产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延寿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辰牌小米煎饼、绿辰牌玉米煎饼(生产日期均为2021年11月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五常市佳朋果蔬生鲜大卖场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7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绥化市绥棱县阳光物美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11月4日),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通河县厚福居利华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市道里区食全酒美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餐杯(抽样日期均为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松北区佳佳香蒸蒸包世纪花园中餐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碟(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士皮肉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