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张家港: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张家港: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6  来源:张家港发布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张家港市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张家港市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餐饮单位全体从业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两日内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各餐饮单位每日做好员工的核酸检测查验及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接触农贸(批)市场供货人员的采购、后厨等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两日一检”,其他人员实行“三日一检”。
 
  三、各餐饮单位应于入口处设置外卖取餐台,设置“一米线”,实行无接触式取餐。
 
  四、各餐饮单位采购进货应采用线上订购、送货上门等非接触式交菜方式,做好工作中的个人防护措施、加工经营场所及工具的消毒消杀。
 
  五、各餐饮单位暂停外地采购,由专人负责购菜来源追踪确认,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食品的防疫管理。如近期购菜来源与上海、南通、昆山、常熟市场有交集的,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六、第三方外卖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外卖骑手核酸检测按要求“应检尽检”。
 
  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实行核酸检测“两日一检”。配送公司为学校配送的食品不得从外地采购,严格执行非接触式配送。
 
  八、上述餐饮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团餐配送企业、从事外送外卖经营的餐厅、快餐店、咖啡厅、茶室等,应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对未按防疫要求执行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动态调整。
 
  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克时艰,共筑疫情防控安全网,共守幸福平安家园。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关键词: 餐饮 疫情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