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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批次食品不合格!重庆这期食品抽检结果出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核心提示:4月6日,重庆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出炉,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等24类食品1213批次样品中,有22批次检出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4月6日,重庆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出炉,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等24类食品1213批次样品中,有22批次检出不合格。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7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2批次为香蕉:云阳县亿丰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检出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拯云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腈苯唑又叫唑菌腈、苯腈唑,是三唑类内吸杀菌剂。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香蕉中腈苯唑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还有2批次是普通白菜,分别为: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农贸市场市场23号摊位王正容销售的白菜(普通白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忠县中博大道分公司销售的云南瓢儿白(普通白菜)检出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另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为:万州区周梅餐饮店销售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市南川西城街道金龙路3号、金龙路附3号谢本琼销售的韭菜检出克百威(以克百威及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巴南区马王坪农贸市场申林销售的黄鳝(活)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批次食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南岸区好再来副食店销售的干百合、南岸区何氏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木薯片、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山药。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
 
  2批次蔬菜检出重金属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蔬菜检出重金属超标,分别为: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奥康大道4号附7幢33号柜台王柱销售的红小米椒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金街每记餐饮店销售的仔姜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镉均是重金属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
 
  2批次餐具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餐具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开州区美湖饭店使用的盘子、巫山县蒋帮权牛肉面店使用的筷子,均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3批次花生、芝麻检出酸价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花生、芝麻检出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九龙坡区好润佳生活超市销售的原味花生、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销售的芝麻、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科十年城店销售的黑芝麻(生)。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应不超过3mg/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5批次不合格食品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科十年城店销售的、标称重庆一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熟)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纯农井白酒厂生产的白酒53度检出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王华酒业经营部生产的白酒检出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东林街道观景路168号郑皓文销售的花生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厚淑粮油加工厂生产的菜籽油检出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1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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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1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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