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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2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县级质检机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经过多年建设,县级质检机构硬件条件和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仍然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强、运行管理不规范、检测资质通过率不高、检测参数覆盖不广等问题。为推动县级质检机构更好地支持服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部决定从2022年5月起,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县级质检机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经过多年建设,县级质检机构硬件条件和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仍然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强、运行管理不规范、检测资质通过率不高、检测参数覆盖不广等问题。为推动县级质检机构更好地支持服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部决定从2022年5月起,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有效满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为目标,通过全覆盖培训、结对帮扶、技术指导、骨干培养等措施,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县级质检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以下简称“双认证”)通过率达到80%以上,认证参数能够满足农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监督执法工作需要。
 
  二、重点措施
 
  (一)开展全员大培训。我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办至少2期线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和检测技术培训班,做到县级质检机构全覆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全员学习培训方案,分区域、分批次、分岗位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至少每年集中培训一次。
 
  (二)组织结对帮扶。发挥部级质检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每年选择100家部级质检机构一对一帮扶100家县级质检机构(见附件1),派出专家团队帮助县级质检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科学规划检验检测参数结构,规范内部运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调动省内资源,建立帮扶机制。
 
  (三)加强骨干培养。以重点帮扶的县级质检机构为主,兼顾其他县级质检机构的需求,每年每个机构选派1—2名技术骨干,通过实地考察、观摩学习、技术交流、到部级机构跟班实训10—15天等方式,帮助提高检测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组建专家服务团。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技术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建部级专家服务团(见附件2),根据各地提出的需求,组织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省级专家服务团。
 
  (五)开展技能练兵。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激发基层检测技术人员苦练技术内功的积极性,营造全系统开展大练兵的良好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技术练兵和竞赛,提高检测人员技术水平。
 
  (六)选树典型样板。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重点,遴选一批机构发展好、业务管理精、检测能力强、指导服务优的县级质检机构,打造典型样板,加强示范带动和学习交流,引领县级质检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调度县级质检机构的帮扶需求,组织做好培训指导、过程跟踪、工作协调等工作,分年度遴选出拟重点支持通过“双认证”的机构。2022年4月底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作方案和推荐参加部级结对帮扶的县级质检机构名单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承担结对帮扶任务的部级质检机构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对接指导工作,协调安排好双方的实地考察、参观实习、培训交流等工作。
 
  (三)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县级质检机构能力建设,以组织实施提升行动为契机,积极谋划综合措施,不断提升县级质检机构建设运行管理水平。我部将按季度调度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把县级质检机构通过“双认证”情况作为评估各省工作成效的参考依据。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监测处,010–59192697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检验检测处, 010–59198536,nongyezhijian@163.com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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