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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审查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8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2年4月12日至13日,内蒙古自治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审查会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审查通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全面提高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标准为引领,促进全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提档升级,历时一年,如期完成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2022年4月12日至13日,内蒙古自治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审查会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审查通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食品流通处、标准化处、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院相关负责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本次审查会邀请了行业内七位知名专家组成标准审查组对7项地方标准进行审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杨林首先对各位专家表示感谢,他提出各位专家应秉承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标准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先进性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并要求标准起草组认真听取吸纳专家意见。他强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系列7项地方标准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完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升级的统筹规划、操作实施、技术引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提振食品消费信心、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负责人在会上指出,传统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还存在管理水平低、经营设施简陋、分区布局不合理等现象,亟需利用标准化手段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精细化管理。一是要充分认识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系列标准制定的重要性;二是对标准送审稿应严格审查,提高标准质量,真正发挥标准的作用;三是要高度重视标准的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力就在于实施,使标准真正发挥质量基石的作用;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标准的制定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提升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
 
  会上,标准起草组代表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编制情况做了详细汇报,评审专家对标准文本进行逐条审查,对系列标准的名称、顺序、文本英文翻译、合法性等具体方面提出意见,并指出标准分类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最后一致认为该系列标准任务来源明确,调研充分,编写规范,标准结构符合GB/T 1.1的要求,对全面改善和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环境和管理水平意义重大。标准起草组成员表示接受意见,将会尽快对送审稿及编制说明进行调整形成报批稿,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批发布。
 
  目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已列为《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建设,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服务城市转型的重要支撑,该系列标准的应用实施将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以及标准化建设提供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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