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共303批次食品,检出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和重金属污染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新建区蔡安梁鳝鱼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芦溪县芦溪镇郭波海鲜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莲香鲜鱼销售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宜春市宜阳新区海来客食品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萍乡市安源区兰古蔬菜批发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莲香鲜鱼销售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景德镇市珠山区景隆水产商行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商场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商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3.由赣州市卫府里市场曾金华销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景德镇市珠山区蒋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