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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研讨会举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9  来源:惠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4月14日上午,由惠州市食品行业协会发起编制的《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研讨会在惠州西湖澄观楼举行。
  4月14日上午,由惠州市食品行业协会发起编制的《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研讨会在惠州西湖澄观楼举行。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教育局、参与起草单位代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专家、有关学校代表、惠州市食品行业协会等参会人员围绕《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据了解,我市目前正在面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有11家,其中有7家参与了此次团体标准的起草和研讨。《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教育局的支持指导下,由惠州市食品行业协会发起立项申报并起草编制,以规范我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经营单位在经营资质、设备设施、人员管理、过程管理、服务质量、应急处置、营养健康等方面的标准和内容。在经过行业协会的多次走访、调研和修订完善后,标准征求意见稿于今年3月完成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团体标准出台后,将填补我市在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管理领域的标准空白。
 
  《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共包括8个章节,4个资料性和规范性附录。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过程管理、服务质量与评价、应急处理措施、营养健康管理及食育、附录等9个部分。对标准中所覆盖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单位的资质要求、场所与设备、人员要求、信息公开与可追溯管理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对配送服务单位的过程管理基本原则、食品采购与贮存、加工制作、备餐与供餐、集体用餐配送、集体用餐分餐、防止餐饮浪费和后续处理等进行了明确;对配送服务单位的服务评价、评价改进及投诉处理、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了明确。此外,还明确了营养健康管理要求、营养指导人员、营养质量评价及营养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内容和方式等。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副科长黄志聪表示,惠州市在食品安全方面注重严格要求、更高标准、促进产业发展。标准发布后各指导单位将共同推进标准的执行落实,并面向企业、学校、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工作,让广大民众尤其是学生家长了解学校集体用餐情况。另外,行业协会在标准的执行中应建立反馈和修订的机制。
 
  惠州市教育局安保维稳科科长吴祖响表示,学校集体用餐要充分考虑营养健康要求,丰富配餐的营养和口味,增加如牛奶、鸡蛋等营养丰富的食品。同时学生餐菜谱的制定要鼓励家委会和家长的参与,保障学校集体用餐满足家庭和孩子的需求。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马惠玲表示,团体标准的制定,一定要多方征求意见,兼顾标准的使用者、受益者尤其是学生家长、监管方三方的要求。借团体标准编制的契机,惠州市将大力推广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的规范管理。同时,结合惠州市作为大湾区城市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建议有条件的企业要立足国标高于标准。协会要多沟通多探讨、要加强技术指导,并预祝此项团体标准早日出台落实。
 
  下来,规范将在各有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补充完善,争取早日出台团体标准,为提升我市学校集体用餐的服务规范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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