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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2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4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7类食品19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05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7类食品19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05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璧山区邹卫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红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兴华中路39号负二层次2摊铺丁洪兰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火炬大道店销售的钳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谢家湾文化四村7号1-1号(谢家湾农贸市场1楼2号)兰丽华销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五)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谢家湾文化四村7号1-1号(谢家湾农贸市场1楼2号)兰丽华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六)重庆市开州区惠宏购物中心和谦店销售的鸡蛋(桑叶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重庆市梁平区赵酸酸米线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八)重庆市南岸区陈彬蔬菜配送服务部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重庆市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枇杷坪二店销售的、万州区天城承扬粉条加工坊生产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十)忠县佳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忠县佳品生活超市销售的红朝天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二)璧山区金东大酒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开口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贡椒(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三)垫江县游登军白酒酿造坊生产的高粱白酒,固形物、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四)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五)重庆国鲜丰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六)沙坪坝区万品鲜食品店销售的鲜公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七)沙坪坝区火热辣串串香餐饮店销售的鸭血,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八)重庆金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蛋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九)重庆渝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花生,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万盛经开区长远白酒坊生产的高粱白酒,固形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一)秀山县百佳丹凤华庭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二)云阳县北城天天见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辣丁(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三)云阳县江口镇孙青明酒厂生产的散装白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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