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糖、蜂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食品4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有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合格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南宁市“上林县欧德乐购物中心超市”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江区陈斌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蓝莓切片吐司”,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柳州市“融安县大汇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柳城县许氏食品厂生产的“牛腊巴(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百色市田阳区真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华润万家商业科技(广西)有限公司南宁五象万象汇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钦州市“灵山县佳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嘉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广西嘉煌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