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沂柚子小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巨鼎金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烘炒葵花籽(烘炒类)
(一)基本情况。
临沂柚子小子商贸有限公司网络销售的标称山东巨鼎金峰食品有限公司烘炒葵花籽(烘炒类)(生产日期:2022年8月22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产品控制情况和处置情况。
2022年10月13日,临沂市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临沂柚子小子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购进不合格烘炒葵花籽3箱,共计7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召回。临沂柚子小子商贸有限公司如实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临沂市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沂水市监免罚字〔2022〕578号)。
(二)生产环节产品控制情况和处置情况。
2022年10月10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山东巨鼎金峰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生产不合格烘炒葵花籽40袋,共计10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召回。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巨鼎金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罚没合计51742.5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潍市监处罚〔2022〕166号。
二、青岛盛源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荣成茂泉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干裙带菜
(一)基本情况。
青岛盛源来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并网络销售的标称荣成茂泉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干裙带菜(生产日期:2022年4月18日),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委托生产)环节产品控制情况和处置情况。
2022年11月22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青岛盛源来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购进不合格干裙带菜20箱,共计6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召回。青岛盛源来商贸有限公司属于初次违法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按时进行整改,纠正违法行为,涉案产品未发现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情节。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不罚〔2023〕14115号)。
(三)生产环节产品控制情况和处置情况。
2022年11月7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荣成茂泉水产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生产不合格干裙带菜600袋,共计6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召回。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荣成茂泉水产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罚没合计524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威市监综行处字〔2023〕1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